中国开发网: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贴子 707961
haitao
的确,应该使用代号。。。。。。。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A的子女B先于被继承人A死亡的,由被继承人A的子女B的晚辈直系血亲C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C一般只能继承他C的父亲B或者母亲B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空)

A=C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B=C的父母


另外,除了逻辑性的规则、条文外,应该尽量多列举各种假设情况下应用这些规则、条文的判断结果
这样,不但容易消除条文的歧义,更有助于立法者自己发现规则可能导致的自相矛盾
——不知道法律界。专业人士有没有提过这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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