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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陋石
花花在否?请教一下!
05年我刚从广州到南宁来的时候,

在街头的小店办了一个手机号码,也就是现在还在使用的这个,

期间该店营业员以需要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由,将身份证拿离了我的视线,

没曾想就是这个疏失,造成了一些小麻烦!

三个月过后,有移动的客户电话给我说,

我身份证名下另外一个号码已欠费,需要我补交费用,

不然就要发律师信给我云云!

我当时在电话里和客户据理力争并让他叫来了客服经理,

我对他们讲说,虽然我自己也有过错,不该轻易把身份证交给一个陌生人,并离开我的视线,

但最主要的责任应该是你们吧!如果没有你们的监管疏失,

这些街头卖你们号码的小商贩也不会轻易得逞,

另外你们有核对过笔迹吗?你们自己的疏失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我们消费者来承担吧!

我说如果你们要发律师函给我的话,那我可以反诉你们,

反正把自己当做读过几天书的,来跟他们扯责任和义务的事情,

后来我记不清是什么情节了,好像是他们答应说他们就不再追查这事了!

很长时间我也没接到所谓的律师函,以为这事情也就了了。

但几年过去了,我今天又接到了什么律师事务所的电话,

又跟我重提这事,还说什么有给我发过律师函(可能是发到我身份证上的地址,我的确是没收到),

我今天跟那个律师所打电话来的小姑娘又把那套说辞拿来说了下,并着重说了下笔迹的问题,

他说现在的法律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想证明签名不是你的你必须自己去做笔迹签定,

我无语,另外我跟他们将说律师函从未收到过,

我把我现在在南宁的地址重新告诉她,让她把律师函寄到这个地址。

请教一下,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

如果来跟无耻兼流氓的移动公司交涉?

谢谢!


寒 山 问:“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答曰:“只要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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