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371] 2009-06-07 02:03:29
1、医疗本原则上在一年内只能更改一次定点医院,特殊情况不明
2、生育险报销除了医疗手册上的定点医院外,专科医院也可以报销,比如生育,在北京任意一家妇产医院成产均可以报销
3、生育险包括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晚育的增加 30 天。
(二)(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三)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个人门诊现金支付,按照限额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
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支付。
目前标准为: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自2007年2月1日调整支付标准: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 元;
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另外生育报销只能按生育保险支付.
4、建档中途改医院传说很麻烦,因为有的医院不信任别的医院的诊疗结果,还得从头查,这只是传说。我没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