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政府采购不应将民企拒之于外——国内产品的价格凡是高于同类国外产品6%以内 (中小企业产品价格凡是高于同类国外产品12%以内)的,政府就可以采购
[阅读: 234] 2009-07-03 03:07:24
政府采购不应将民企拒之于外
据 《中国经济导报》6月27日报道,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坦言,民营企业现阶段遭到的冲击一般要大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也大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国企的公平竞争迟迟未能实现,就是明显的例证。
据广东、辽宁等省的调查资料,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自己得不到政府采购的订单。有些民营企业尽管产品质量优等,价格也比国外厂家的同类产品便宜,但由于未列入政府采购对象的名单之内,所以被拒绝在门外。
厉以宁说:“要知道,美国于1933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规定,对本国企业在采购竞标时实行公开的价格照顾。这就是:国内产品的价格凡是高于同类国外产品6%以内 (中小企业产品价格凡是高于同类国外产品12%以内)的,政府就可以采购。我们为什么不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