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14] 2009-10-31 01:07:37
强奸醉酒女同学 大学生获刑3年3个月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吴秀云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10-31
版次:AA11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曹志明 张厚依)一班同学吃烧烤喝啤酒,男同学趁着女生醉得不省人事,将其带到宾馆开房强行“欢好”。海珠区法院昨日向记者公布,该名大学生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3个月。
2009年6月8日凌晨3时许,在海珠区某高校就读的邢某和一班男女同学一起到学校东门外烧烤档喝酒吃夜宵,推杯换盏中,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女生容某某醉得不省人事。邢某见状遂起色心,将容某某抱到附近宾馆开了一间房,随后不顾对方的反抗,强行与容某某发生关系。事后,容某某逃离了宾馆,并告知男友报警,公安人员随即将邢某抓获。
——这个案例好像推翻了我的“对方是交易性质的,处罚是大大降低了”的假设
——这里女方没有任何“过失(平时就性随意、半推半就、以往就有性关系)”,对方仍然只被判3.5年。也许看对方是大学生?或者现在强奸的处罚已经普遍降低了?
——那个杀老师的学生被判死缓,表面是因为自首了,实际上可能因为该老师与学生有性关系是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