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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出“镀金”金色大厅遭质疑
中国演出“镀金”金色大厅遭质疑

金色大厅全称为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建于19世纪60年代末。在金色大厅进行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每年都有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卫星转播,10多亿人收看。“金色大厅”也由此成了一块名声响亮的“百年老字号”。
1998年, “中央民族乐团”在金色大厅举办的“春节民族音乐会”在维也纳引起了中外听众的强烈反响。这是中国人在金色大厅第一次“成建制”的演出。
2003年,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又在此成功举办了“个人独唱音乐会”。此后,国内一些有实力的歌唱家也到金色大厅进行过影响很好的演出。
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不是所有的演出团体都有资格登上金色大厅的舞台。而如今,金色大厅除了每年固定的新年音乐会还保留着最高规格的头衔以外,一年当中的其他时间,场地都是可以出租的。近年来,出租给外国演出团体让金色大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金钱大厅”,不仅演出经纪公司可以运作到金色大厅的演出,甚至连有资源的旅行社也可以运作。曾在国内某旅行社工作的李女士前两年策划和组织过国内演出团体赴金色大厅演出,据她透露,一场演出的场租费高达7万欧元,而附属的许多其他费用还并不包含在内,比如乐器的搬运就需要额外的4000欧元,另外印制节目单等项目也均有明码标价。而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除场地租赁费外,还要支付金色大厅版权费用约20万元人民币,摄像设备架机费 (由金色大厅指定公司负责拍摄)40万元,以及票务费、人工费、装饰费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08年,平均每年都有大约10个中国演出团体在金色大厅演出一二十场,与日本、韩国等艺术团体相比,频率明显要多。
据记者调查,近10年来,95%以上国内演出团体只在金色大厅表演一次,而且是非商演形式,其中相当一部分“镀金”的色彩非常明显,目的是在国内通过电视的转播来提升团体或个人的名气和出场价格。一些演出与金色大厅的风格根本是格格不入,竟然也是硬要挤入金色大厅,甚至提出所谓“非金色大厅不演”,很难让人信服是为了“弘扬民族音乐”。更令人尴尬的是,有些国内去的演出,到场观众大多是拿着赠票去的,就像来享受一顿“免费午餐”。只要观众席上座率不错,演出团体就满意,随之而来的便是国内关于 “此次演出在金色大厅获得巨大成功”的报道。据策划过国内艺术团到金色大厅演出的李女士介绍,一旦缺乏了赠票“渠道”,演出现场会十分尴尬,比如一次中国某小学生演出团的演出,近1700个座位只坐了不到300人。
另外,由于演出众多,有些国内演出人员的素质不高,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不注意卫生的情况经常引来金色大厅工作人员的抱怨。曾经有演出团组因为在排练时拍摄金色大厅资料而被重罚,而且不交罚金就不送电,演员演出后还未离开大厅就被拉闸断电。最近,金色大厅针对中国演出团体的要价也越来越高,已相当于外租价格的最高档。对于演出质量,奥地利《标准报》前两年曾对中国某地的乐团提出过一次批评。
国内媒体在报道金色大厅时,喜欢把它描述为音乐界的“权威象征”,有着“辉煌光环”,认为只有世界一流的音乐设施,一流的乐团,一流的指挥家才会出现在那里。而且觉得那里的观众也是最挑剔的,把一些中国艺术家在那里的表演说成是去挑战,去征服,去升华,甚至是“不辱使命的音乐之旅”。对此,国内一些老艺术家指出,不要神化“金色大厅”,也不要神化在“金色大厅”的演出,特别是民族音乐领域的演出更不能把它看成是代表音乐成就的唯一标杆。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主任、作曲家田青就提醒说,对“金色大厅”的迷信和神化,就是近几年在民族音乐推广中出现的重大误区。
(摘自 12月21日《环球时报》作者 魏文 方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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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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