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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限价有偿出让出租车牌照
深圳拟限价有偿出让出租车牌照
现有拍卖出让方式成为行业沉疴“众矢之的”,正在酝酿改革实施细则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王莹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10-01-05 手机看新闻
版次:SA28 版名:深圳读本 头条 稿源:南方都市报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出租车牌照,从而推高了深圳出租车的整体运营成本。这一屡屡遭到炮轰的深圳市出租车行业沉疴,目前已经在酝酿改革。在昨日深圳市政府就人大执法检查意见做出的情况说明中,深圳市交委表示,已经酝酿采用限制最高价有偿使用的方式,发放出租车牌照经营权。

拍卖催生天价牌照

去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中,人大向全市77家出租车经营企业和166名出租车司机发放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

6月1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特别组织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于17、18日分别与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和驾驶员代表举行座谈。出租车牌照价格居高不下,成为包括企业经营者和的士司机普遍反映的问题。

根据《条例》深圳建立了通过有偿使用、公开拍卖的方式投放出租车牌照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供求矛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牌照拍卖价格一再攀升。在执法检查组回收的57份企业调查问卷中,有55份问卷认为目前营业牌照拍卖的价格过高。企业反映,高价牌照造成企业经营压力过大,司机则提出,企业将经营成本压力转嫁到司机身上,造成行业矛盾。

据了解,深圳目前“红的”牌照费共22种价格,如果统一折算为50年经营期限,最低的1 .9万元,最高的达到了225万元。

执法检查和调研座谈后,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送往市政府,督促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落实整改。上月七日,市政府复函市人大常委会,就落实情况作出回复。

将制定限价有偿使用细则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条例》在对深圳出租车行业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发现一些出租车行业和执法中存在的显著问题,主要包括出租车牌照拍卖价格过高、出租车企业经营模式存在矛盾、非法营运的形势依然严峻、营运秩序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尤其在出租车牌照的发放问题上,人大在执法检查后认为,出租车牌照价格问题之所以受到各界关注,是因为它涉及到运价、企业和出租车司机之间利益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但究竟是牌照价格过高推动了运价高企、导致企业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还是较高的运价以及企业与司机之间,没有形成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导致了过高的牌照拍卖价格?

昨日在对人大审议意见的回复上,市交通运输委透露,该委就这一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了行业座谈会,征询出租车经营企业、驾驶员的意见。行业主流意见认为,应当引导出租车经营权的市场化拍卖方式逐步过渡到限定最高价格的有偿使用方式,充分体现出租车行业的公益性目标。市交委表示市政府接下来将对此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研究,提出适合深圳实际的实施细则。

■ 改革三问

1 取消拍卖如何衔接老政策?

在深圳出租车历史上,牌照与“拍卖”息息相关。1988年,深圳首次拍卖了140块牌照,以19.4万元/50年使用权拍出。至今,行业内普遍有两种认识,一是拍卖开市场化的先河,为今后走拍卖的路子奠定基础,再有就是避免腐败;另一种观点认为,牌照毕竟是一种公共资源用市场化的手段处理,是否妥当还值得探究。这两种观点的争论一直延续到前不久在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的行业座谈会上,从如今公布的结果看,行业主流观点认为“应当引导出租车经营权的市场化拍卖方式逐步过渡到限定最高价格的有偿使用方式”。

这是否意味着取消竞拍的观点占据上风?一名曾经参加过座谈会的代表表示,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说法,如何限定最高价格?如何有偿使用?都没有说清楚。但他表示,取消拍卖是大家讨论的共识。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出租车企业的竞争天生就未站在同一平台上。目前深圳市出租车牌照分几类,1988年以前由政府审批的1.9万元出租小汽车牌照2285辆,无使用期限,此后1991、1992、1993、2001年分别以招标和拍卖的形式投放过四批牌照,这四批牌照除招标的1800辆绿的外,基本价格均集中在19万-21万元间。令人诟病的正是1988年前投放的2285个牌照,1.9万元/无限期相比2007年拍出的2000个牌照以每个54万元/12年使用权成交,有着天壤之别。

如此来看,拍卖只是看似公平的做法,实际上则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如果取消拍卖,对于曾经参与过竞拍的企业来说,如何确保公平则是极难拿捏的问题,面对历届政府不同政策造成的结果,如何“收拾山河”需要智慧。

2 有偿使用如何避免权力寻租?

在牌照使用问题上,此次提出要过渡到出租车“限定最高价格的有偿使用方式”。关键词最高价格、有偿使用。据一名出租车企业主介绍,当时在参加会议时有一种思路是政府推出的牌照可让符合条件、经营信誉好的企业来有偿使用。“政府可以对企业的资格有一定的规定,比如经营管理的水平等等。”他表示,这样就可以让牌照资源流向好的企业。但如何界定好坏?当时深圳推出的竞拍也正是预防腐败的考虑,如何避免在此过程中权力寻租,正是执行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3 不竞拍如何规范二级市场?

限定最高价格并非一劳永逸的做法。业内人士表示,取消竞拍后如何确保市场上的牌照价格不被恶炒,出现国内某些城市中出现的“黑市交易”,牌照的实际价格如何控制,以避免实际经营者向乘客转嫁成本,也是取消竞拍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改革焦点

定位公益性如何体现?

政府能否像收购公交线路那样收回出租车牌照

此次提出的出租车向公益性发展也让人浮想联翩,出租车行业的定位问题一直是困扰深圳出租车的根本问题,出租车有什么定位就有什么价格和公共政策。

事实上五年来的士定位一路在变,争论从未停止。五年前出租车降价听证会上把出租车定位为“公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上,定位表述变成“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2009年出租车调价前更是提出了“特殊化”观点,认为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非常特殊,是为特殊人群服务的,“不可能成为大众交通工具”。但如今提出出租车定位“公益化”与此前的性质有了质的转变。若体现出租车公益性,是否意味着出租车的价格更平民化,定位改变是否昭示着出租车未来的变局?

此次提出的建议中提出的,“体现出租车行业的公益性目标”的渠道有很多,将出租车牌照收归国有是最普遍的看法。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深圳人提出,在拆解出租车行业难题中,政府表现“太过温柔”。有人提出政府能否像收购关外一条条公交线路那样,把深圳出租车牌照一块块收回来,这样就像公交降价一样“政府说了算”。当时退休工程师韦武作为多次出租车行业听证会代表提出,即便因为回收阻力太大,政府不能全部收回,能否参股,能否一部分收回,能否允许个体经营,让多种形式参与的士行业的经营?

这次提出的公益性目标是否意味着政府参与力度更大,有意在出租车行业取得更多的“话事权”,避免在出租车降价过程中表现出“弱势”?正如公交行业在整合中出现难以想象的困难一样,实现出租车公益性目标并非一条平顺大道。2007年一名交通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主动提出,“牌照发放的最佳方式,是继续坚持拍卖方式,还是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法,尚需进一步研究。”这一研究至今仍未有结果。

出租车定位之变:

2004年出租车降价听证会把出租车定位为“公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对于出租车的定位表述变成“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

2009年出租车调价前提出“特殊化”观点,认为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非常特殊,是为特殊人群服务的。

2010年1月市交通运输委回复人大审议意见称,应当充分体现出租车行业的公益性目标,提出适合深圳实际的实施细则。

■参考消息

如何限价有偿转让?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目前其他城市现有的模式,使用最高限价方式提供有偿使用出租车经营牌照,应该是指政府为出租车的经营牌照确定一个最高的价格,比如说,一辆出租车牌照20万元/12年,在划定了这个准入门槛的基础上,对参加申请经营牌照的企业进行资格审定,根据经营企业的规模、服务质量、管理质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从申请企业中确定最终获得经营牌照的企业。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能够规避竞拍中所出现的“天价”出租车牌照现象,不过,如何确定获得经营权企业的标准,怎样保证公平公正,也是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一种考验,毕竟在限价后,牌照经营初始门槛的符合条件者,有可能会有很多。

本版采写:头条记者王莹 任笑一

——只要当初的拍卖合同里没有写排他条款(不得再发放牌照),完全可以以增加免费牌照来迫使出租车公司主动出价交还牌照,然后再以“0牌照费+足额保险+高额保证金”的机制对任何个人和公司发放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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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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