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95] 2010-02-04 04:29:12
一户不管多少人用水额度都一样?
南山政协委员质疑居民用水定额按户计算不公平,建议合理设置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孙天明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10-02-04 手机看新闻
版次:SA39 版名:深圳读本 深城 稿源:南方都市报
“1人户和3人户、6人户、9人户用水定额是一样的,这就失去了定额的意义,也造成居民用水不公平,更违反了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 潘峰云
深城记者 孙天明 刘勇 报道 一户人家不管是几口人,一口人也好,十口人也罢,用水额度都是一样的。在南山区“两会”上,区政协委员潘峰云对居民用水额度设置提出质疑,认为此做法造成居民用水不公平,应根据每户家庭人口数量的不同,合理设置用水定额。
现行定额有违省规定
据潘峰云介绍,《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是广东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收取超定额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础依据。根据该规定,深圳属于超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210升/人·日,平均月日数按30.4天/月计算,相当于6384升/人·月。但深圳目前实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是按户计算的,标准统一为22立方米/户·月,第一级水量为22立方米以内部分,第二级水量为23-3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31立方米以上,不管人多人少都是一样。潘峰云认为,这违反了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建议按每户人数合理设置
他表示,为体现公平原则,建议参照东莞等城市的相关规定,修改深圳现行的所有居民用水户统一用水定额的规定,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户均3人以下的每户月用水定额量为第一级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23-3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31立方米以上。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时,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3人水量基数下限的基础上相应增加7立方米。
对于用水人数和水量基数的确认,潘峰云建议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居民户和集体户应持相关证件到水务集团办理。不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的,以户均3人及以下的标准计算该户阶梯水价。
市发改委:按人头计算难操作
其实在不久前的深圳水价听证会上,也有专家提出类似观点,认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按户计算不公平,并提出按照每人每月4立方米的用水定额方法,废除现有的每户每月22立方米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对此,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和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鸿林前日回应,就目前深圳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建议很难操作。
彭鸿林解释,深圳很多家庭的人口数量是在动态变化的,如果让水务集团工作人员上门确定每月人口数量,再确定当月的用水定额,非常不实际。如果按照每户户籍人口来确定用水定额,也是不公平的,比如在深圳的三口之家,老家的父母来带小孩,如果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月4立方米,也就12立方米用水定额,父母就不能计算在内。
水务集团一名工作人员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她认为,用水额度如果按人头计算,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上门确认人数的更新,工作量和难度太大。
——制度技术的一个经典例子!物业税的抵扣也是一样,所得税的抵扣也应该这样,小区的业主投票权也应该按面积、甚至按房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