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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关于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国家税收
[阅读: 392] 2010-07-27 01:46:54
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国家税收具有不同的阶级本质,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上所体现的利益分配关系的矛盾也不同。
在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里,税收是整个剥削阶级依靠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对劳动人民进行的超经济的额外剥削。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有利于剥削者而不利于劳动者。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收入的征税,是对劳动者已经获得的收入的直接扣除;而资产阶级交纳的税款,其来源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且资产阶级还可以凭借其生产资料所有权,用提高生活资料价格等办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劳动者。劳动人民是税收的最终负担者。
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税收,在性质上根本不同,表现在征税、纳税关系上,是代表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国家需要与纳税单位、个人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对国民收入直接进行的一种有计划分配,是国家为筹集社会资金,完成政治经济任务,依法向纳税人无偿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中所发生的特殊分配关系。它既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又是调节、指导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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