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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女谎报迷路,或被判监禁 香港警方接警后苦觅529小时,耗资约17万港元,以浪费警力罪将该女子告上法庭
[阅读: 384] 2011-03-11 01:54:07
少女谎报迷路,或被判监禁
香港警方接警后苦觅529小时,耗资约17万港元,以浪费警力罪将该女子告上法庭
类别:社会民生 浏览量:19 版次:SA40 版名:深圳读本 深港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3-11
作者:王日晶
南都讯 记者王日晶 发自香港 虚报迷路也要坐牢?香港一少女走山路被狗吠受惊,报警谎称迷路后关手机赴内地。香港警方苦觅529小时后从其父处寻得她行踪,最后以浪费警力罪将女子告上法庭,女子或被判刑。(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香港警方发言人称,去年11月,香港一名女子在南丫岛索罟湾报警自称迷路,随后警方发动包括消防处、民安队等4个部门,出动近200人寻找该名女子,前后花费529小时苦觅不得。
后来,香港警方通过各种途径致电该名女子父亲,最后在内地找到该名女子。原来,该名女子当天受到犬吠惊吓,于是报警谎称迷路,随后便关掉手机,导致警方一直联系不上。香港警方表示,因寻找该名女子而导致共约17万港元浪费,便以浪费警力罪将女子告上法庭。其后,该被告女子承认此项罪名。(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昨日东区法院过堂时,辩方律师向法官求情,表示该被告女子此前无案底,并且已有悔改之意,在事后协助警方的调查时勇敢面对错误。再加上之前在警署关押了14天,已经得到了痛苦、深刻的教训。该名女子庭上承诺,日后不再犯事,期望不用判处监禁。
香港东区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表示,曾经考虑过将被告判决监禁,但也会对被告的家庭背景和学业成绩正面、并且没留过案底的情况加以酌情考虑。最后法院宣布,先等候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将案件推迟至本月24日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