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28] 2011-04-28 06:46:14
深圳人才安居政策是一种厚黑无比的驭民诈术!
奴隶社会太过漫长的国家,最不缺的就是奴役人民的“智慧”。即便是现代化的中国现代化的深圳,也同样如此。
“领军人才在深圳工作满10年可转让所享受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备受关注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6月1日起施行。”
这个办法,不知道大家看明白没有。它,不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也不是为了打压房价,更不是为了创造公平合理的社会环境(虽然这是政府的本职)。而是,为了扩大权力影响,加强独断专行的效率,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驱民、驭民之术!
1、目的在于撕裂族群。
在内地这种体制下,什么样的社会状态最让统治者高兴?那就是分裂。只有分裂了民众,才能让上面的人们玩朝三暮四的游戏。
深圳以“人才”政策来对全市人民进行了人为的划分,“非人才”和“人才”,人才里面又有“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中级人才”、“初级人才”之分,“非人才”里,又有“高危人员”和普通民众之分,普通民众里面又有“户籍人口”和“来深建设者”之分……
对这些被人为撕裂的族群,统治者可以大棒加胡萝卜,任意挑拨和利用,巩固自己的地位。
2、为私利处分公产。
每一个统治者都会想方设法加强权力,这是惯性也是天性。但这次,深圳推行的人才安居政策,用的是谁的钱?既不是党产,也不是捐款,更不是政治献金。而是财政,是全体纳税人的钱。政府的职责不是为某一个人群服务,也不是为不同人群提供不同质量的服务,而应该是为所有人提供公平的服务。因为所有人的政治权利是同等的。
那么,你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依据,不经过任何许可和讨论,拿全体纳税人的钱,去按照自己的意愿补贴这个,不给那个呢?
3、谁有资格给全体市民贴不同的人才标签?
公仆们说奖励人才也罢,安居住房也罢,既然是个政策,总得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评价标准吧?这个标准的制定权和解释权现在在谁手里呢?在你们手里!你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认定谁是人才,谁不是人才!
这让我想起了商鞅。商鞅认为:除了农民和战士,其他人对国家(或者说对统治者)没有用处,都应该杀掉,因为战士可以帮统治者开疆拓土,农民可以帮统治者提供食物。
看到今天深圳政府的人才政策,谭嗣同那一句话说得好: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4、政策散发的浓厚封建气息。
在中国古代的统治术中,有一个叫做“羁縻政策”。中央王朝笼络少数民族使之不生异心而实行的一种地方统治政策。所谓羁縻,“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
以政府掌控的巨大社会资源,来左右或者说是“引导”民众无条件服从统治。而且将这种资源等级化,让不同的人群自觉不自觉地走进设置好的圈套,甘受奴役。
一个政府时时刻刻以愚民、驭民为喜好,反映出三个心理:一是对自己没有自信;二是对人民没有信任;三是,对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定位还停留在奴隶社会。
回复:
就不应该有人才房一说,人才的价值体现在工资上,所谓的人才优惠实际上是二次利益分配,而这种二次分配并不是以缩小贫富差距为目的,反倒是扩大贫富差距,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这中解读基本说明了政府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不是留住而是想捆住!
其实治安好些,生活成本低些,孩子有书读,有病可以医!人才自然就留驻了!
你天天诈骗人家钱财,天天增加人家的生活负担,怎么可能留驻!
人才怎么认定,还不是领导说谁是。
他爸爸是市长,儿子在美国即使混不下,回来肯定也会认定为人才。
只要帖上人才的标签,就可以瓜分保障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