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23] 2011-09-20 01:56:43
@薛蛮子 :#历史上的今天#1796年9月19日,华盛顿不顾公众的强大压力,拒绝连任第三届总统。美国宪法原没有对总统连任做出规定。两届连任传统一直延续到1940年罗斯福当选第三届总统。1947年国会鉴于总统权力不断扩大和有可能形成终身制的趋势,决然制定第22条宪法修正案,即“任何人不得任总统之职两届以上”。
取消终身制保证了法治高于人治。代价是遇到百年不遇的好领导也只得干八年,好处是最坏的人最多也就能祸害百姓八年。美国创始者认定人性是脆弱的,权力是会腐败的。绝对的权力产生最大的效率,更容易产生绝对的腐败。宁可相信制度不可相信个人。你们觉得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