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73] 2005-02-04 04:47:50
禁发引资奖金促政府职能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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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对招商引资作出再大的贡献,也决不能拿奖金”、“一律不得向党政干部发放任何形式的招商引资奖金等物质性奖励”,浙江省日前下发了《关于严禁向党政干部发招商引资奖金的通知》。
为此,青山在1月29日《解放日报》撰文说,一个地方要加快发展,单靠自身力量毕竟有限,要借助外来资本,就必须去“招”去“引”。于是,各地引资高招不断,有不少地方出台了诱人的奖励政策,以此激发官员引资积极性。应该说,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负面效应也显而易见。
易造成引资主体错位,使党政机关种了引资的“地”,荒了本职的“田”。本质上讲,招商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遵循市场经济法则,然而,在片面追求政绩和高额奖励的诱惑下,不少地方官员“越位”介入,成了引资主体,偏离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履行。
易产生权力寻租。有的企业,把对官员的行贿包装为引资奖励。还有的官员,以引资之名周游列国,在“对外交流”中尽情“潇洒”,埋单的却是企业。
易导致虚假和作假。在一些地方,有的官员为多拿奖金,重复计算招商引资金额,还有的只要奖金到手,哪管项目落地。因此,禁发招商引资奖金,不仅有助于克服以上这些弊端,更是力促政府职能归位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