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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丝小仙: 三、家园难舍
三、家园难舍

  说起NBA的创立,还是始于那些拥有球队的球馆,比如麦迪逊广场花园拥有尼克斯队,波士顿花园的老板沃尔特·布朗拥有凯尔特人队……这些拥有球馆的老板们没有其他生财之道,只好最大程度地利用球馆赚钱。篮球赛的赛程由他们决定,如果某天晚上没有安排冰上表演或拳击赛,他们就会安排一场篮球赛。美国篮球联盟的老板们有所不同,他们自己没有球馆,所以只能租借球馆打比赛。

  第一支邀请我加盟的NBA球队是华盛顿首都队,那是在1946年,奥尔巴赫刚当上首都队的主教练,他问我是否愿意为他效力。不过我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投身职业篮球,从来都没离开过纽约,当时我妻子怀了孕,我退役后开了家眼镜店,那家店也在纽约。基于这些原因,我不愿离开纽约,于是我和尼克斯队签了约,尽管他们给我的钱比首都队少。在我看来,做生意是第一位的,篮球始终是一项副业。不过我热爱篮球,即使不给我薪水,我也会加入一支球队。

  与尼克斯队签约的第一年,我的年薪是4500美元。与当时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总裁内德·艾里什谈报酬时,他说自己无法确定我的薪水涨幅,但我可以在打球的同时继续经营眼镜店。由于球队的赛程安排得太紧,我根本没什么时间照顾生意,所以艾里什答应在赛季结束时给我一笔奖金。艾里什兑现了他的诺言,我得到1500美元奖金,所以我第一年的总收入是6000美元。如果去华盛顿我能挣得更多,但我不必离开家,这对我非常重要。

  加盟尼克斯队的第一年,我是球队的主要得分手之一,我们进入了季后赛,在半决赛中输给那一年的冠军费城勇士队。当时的联盟还不叫NBA,而是叫美国篮球协会(BAA),几年后才改名为国家篮球协会(NBA)。

  我加入尼克斯队的第二年,前纽约圣约翰大学校队主教练雷普奇克成为我们的主帅。我想雷普奇克认为我不适合他的战术体系,或者对我有什么误解,总之他把我送到了华盛顿。那不是一次球员交易,而是以人换钱,首都队为了得到我,付给尼克斯1000美元。我在首都队为奥尔巴赫打了两年球,第二年我们闯进了总决赛,可惜输给了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

  我为首都队效力的第一年,我们是全联盟常规赛战绩最好的球队,只是没能夺得总冠军。我们在1948-49赛季还创下当时的连胜纪录,当时我们大概连赢了18到19场(注:应为15场),这一纪录很久以后才被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打破。首都队实力很强,圣克拉拉大学球星费里克是全联盟投篮命中率最高的球员;同样来自旧金山的斯科拉里是个了不起的得分手;威克森林大学的霍内斯·麦金利也是我的队友,他后来回母校做了主教练。首都队是一支身材高大、移动迅速的球队,队中不乏优秀的控球手、得分手和篮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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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你挺有福啊,能活到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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