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55] 2005-06-03 12:22:36
市民登广告寻人大代表反映要求
“李红光”事件的欣喜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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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5月26日报道,5月24日,深圳热心公益事业的李红光女士,自费10770元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广告。广告的内容是李红光写的公开信:《致第四届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中简要写明了她的12条建议: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降低的士起步价的建议等等。李红光在信中说,这些意见希望通过你们在“两会”期间提出,有意者请与我联系。李红光在广告中打出了自己的传真号和个人电子邮箱。
李红光说,这12条建议部分来自她自己的整理,部分来自群众的委托,从去年“两会”召开到现在,为此花费了一年时间。李红光说,采取登广告的方式还因为无法联系市人大代表。上个月她给两位连任的市人大代表发了电子邮件,但一直没有回音。她还给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公开信箱投送了建议目录,希望能帮助她联系到代表和委员,但没有回音。李红光认为,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间应该建立起畅通的联系渠道。
广告打出后到晚8时,一位叫杨剑昌的市人大代表和她取得了联系。26日深圳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专门约见了李红光,收下了她的12条建议。对此,《新京报》5月27日刊登评论说,“李红光”事件给人们有欣喜也有遗憾。这个事件首先让人看到了,一种公民意识的到位。同时,这个事件也反映出人大代表的缺位。须知,李红光曾在市委和市政府任职,并且刚刚辞职,拥有这样政治资源的人联系代表尚且如此困难,一般市民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