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36] 2005-06-29 14:08:28
单位同事的公公2003年冬天摔了一跤,结果是脚踝粉碎性骨折,就去牟平整骨医院做手术,打的钢筋,后把钢筋拆了换成钢板,到了2004年夏天钢板断了,钢钉也断在里面,而且两块断的骨头之间有块空缺,后找到医院,医院院长说是钢板质量不好,和医院没有关系,当时说这话的时候,只有几个家属在场。
后来找到当地晚报记者打算曝光,找到医院后,医院说给重新做手术,并把两块断的骨头间空缺的部分在屁股上剔了块骨头下来给补上了,手术费5000块钱,后来家属和医院商量不给医院钱,帮助医院在当地的报纸上做一次广告,这样一来曝光也就没曝成,广告费还交了200块钱。
第二次手术后,2005年4月份到医院拍片发现当初空缺剖分后补的那块骨头不见了,所以断的两块骨头一直也未长好,6月28号到医院复查发现钢钉又断了。
现在牟平整骨医院认为,钢板不能取,空缺的那部分还要继续找块骨头往上补。
文登整骨医院(山东省骨科权威)认为,把钢钉钢板取出来,两个骨头空缺的地方挖个槽,再植块骨头补起来才能长好。
情况就是这样,家属想打官司,主要程序是什么。再就是这场官司是在第三次手术之后打好呢,还是现在就打,打完了以后再做手术好。
再做肯定就得换医院去文登整骨医院了。
谢谢花花!

原来记忆被叫作难过,会忘掉叫作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