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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rose: "杰出人士" (EB-1A)
美国移民法原先规定符合以下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杰出人士",当然申请人应尽可能多地提交证明其杰出成就的材料,符合的条数越多越好。
1、 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 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 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谋体所记载或报导;
4、 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 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 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 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 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 身处高薪阶层;
10、 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如果客户已经满足上述要求,即可将材料交给本公司做专业评估。
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

  EB-1B 的要求比"杰出人士"低,满足专业会员资格或本人著作等六条中的两条,再加上三年以上教学或研究经验即可。移民局对攻读博士期间担任过助教或者研究助理的申请人如何计算三年经验有特别的规定。需要雇主承诺将来(可以在申请人获得绿卡后)为其提供长期职位,如"终身教授"或长期研究职位。

  最重要的条件:雇主提供长期的教学(Tenured or tenure-track position as a teacher)或者长期研究职位。
  对个人的要求:有至少三年的相关教学或者研究经验。并且至少满足以下六条中的两条:
1、 获大奖
2、 专业学会会员
3、 专业刊物报道
4、 担任专业评委
5、 原创性学术贡献
6、 专业论文或书籍发表

  对雇主的要求:雇主可以是大学或者研究所,或者私营雇主。私营雇主要求至少已经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该雇主在其行业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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