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12] 2006-06-19 04:37:00
海伦法院“做卷”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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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主与法制时报》6月12日报道,为完成规定的结案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这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知情者说,“一本卷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
“做卷”始创于2002年。当年年初的海伦市法院全院工作会议上,院长姜立波布置了一项特别任务:要求各法庭在正常案件基础上,年底前须完成100件民事案件和60件执行案件。接到任务的包括法院民、刑等法庭和分布于下辖23个乡镇的7个基层法庭。
海伦市是个县级市,辖区内80%是农村人口,经济欠发达,发案率较低。此前,全市每年审理的案件数也就1000多起。2002年每个法庭一下子增加160件案子,也就意味着,全院当年一共要多出1000多件的办案任务。
据在法院工作了18年的老法官毛书铭披
露,从2002年至今,在没有足够案源、正常案件无法达标的情况下,多数派出法庭采用这种“做卷”方式完成任务。“做卷”的数量最高时能超过千件,而近两年来每年也超过百件。
多位法官透露,院里之所以下达这样的任务,一方面是为了工作成绩,更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保证编制的需要。“案件数上来了,才能增编,保证人员,不然上面得撤编、合编。”
压力之下,2002年底,全院审理案件总数一下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达到了3000多起,当年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