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01] 2006-08-29 05:41:37
专家说法
“这是一种震慑、淫威”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称此案的诉讼对象完全错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则认为这个案子很荒唐,“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后,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
“这是一种震慑、淫威,”贺卫方说,“他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我想这也是案件处理中司法界必须要考量的问题,如果媒体对企业行为、政府行为都不敢去发表批评性的意见,那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案子无论结果如何,到目前让人非常忧虑”。
“最后会不会判3000万?我觉得不大可能,”贺卫方根据自己研究众多案例的经验说,“诉讼人狮子大开口,最后的判决往往都很少。但是非常讨厌的是,我们国家法院在受理这种案子时,是按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主张的越多,法院的收益越大。这个案子我估计有20万以上。最后判决数额很少,比如赔偿30万,但诉讼费是按3000万收取的,而诉讼费又往往是由败诉一方缴纳,等于如果两个记者败诉,不管判赔多少,他们要付出的代价相当大。”(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