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Wal-Mart須賠6億元 僱員超時工作補償勝訴
[阅读: 429] 2006-10-15 02:50:01
Wal-Mart須賠6億元
僱員超時工作補償勝訴
美國費城一個陪審團裁定全球最大零售業者 Wal-Mart 要賠償7800萬美元(約6.084億港元)給賓夕法尼亞州的前任和現任僱員,補償他們的超時工作。代表18.7萬員工提出集體訴訟的律師歡迎裁決,並相信法官還會因 Wal-Mart 破壞誠信而另判罰6200萬美元(約4.836億港元); Wal-Mart 已揚言會提出上訴。本報綜合報道
面對數十宗有關不讓員工休息、不支付過時補水或不依照工作安排訴訟, Wal-Mart 努力地描繪自己是一個對員工慷慨大方、奉公守法的僱主;賓州法院的最新裁決對它來說無疑是一大打擊。Wal-Mart 聞裁決後發表聲明說:「公司不同意陪審團提出的一些論點,因此會提出上訴。」Wal-Mart 說大部分索償已是多年前的事,有關的制度近年已大為改善,確保所有員工都有休息時間的安排。
逼加班不肯補水
這件案子主要是指 Wal-Mart 從1998年至今年5月期間,剝削員工休息時間又不肯補水。與訟人代表律師當奴雲說,電腦紀錄顯示,僅由1998年至2001年, Wal-Mart 剋扣賓州員工每節15分鐘時間,就總共積欠3300萬節休息。當奴雲指出, Wal-Mart各分店經理因為分配到的經營皮費有限,人手嚴重不足,只好強迫員工無償加班工作。
其中一個與訟人赫梅爾,在 Wal-Mart旗下的餅店 Sam's Club工作,她作證說她平均每個月要多做8至12個小時無償工作;另外兩個收銀員就說,她們通常要在店舖打烊後留下來盤點存貨,但從未收過加班費。
Wal-Mart辯稱大部分員工自願放棄休息時間,又說Wal-Mart「根據法律,公平對待所有旗下機構員工」。費城陪審團裁決時雖指出Wal-Mart種種不是,但也為它說了一句好話,指出Wal-Mart確有遵守承諾,給予員工用膳時間。
美國最大零售商
Wal-Mart 1962年才在美國阿肯色州開設第一間商店,透過不斷擴張和併吞同業,到1990年成為美國最大零售業者;1996年進軍中國市場;1997年的全年營業額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1999年,它在全球共有114萬僱員,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僱主,到2002年順理成章成為以營業額計全球最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