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强迫雇员超时工作 沃尔玛超市须赔偿至少7800万美元
[阅读: 390] 2006-10-15 06: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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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雇员超时工作 沃尔玛超市须赔偿1.24亿元
(费城美联电)美国最大零售商沃尔玛(Wal-Mart)超市公司因强制雇员在休息时段和下班后继续工作,触犯宾夕法尼亚州劳工法,前天被陪审团裁决必须支付至少7800万美元(折合1亿2380万新元)的赔偿额。
原告团的一名律师多诺万,要求陪审团至少宣判上述数额的损害赔偿,补偿原告们失去、缩短休息时段或加班的损失。
鉴于陪审团裁定沃尔玛蓄意这么做,多诺万也将争取额外6200万美元的破坏赔偿。普通法院法官伯恩斯坦料会在稍后就这个要求作出判决。
这起集体起诉案涉及18万7000名现有雇员和前雇员。他们在1998年至今年5月在宾州沃尔玛和萨姆俱乐部会员批发市场工作。陪审团星期四裁定沃尔玛违犯宾州劳工法。
沃尔玛律师马内说,沃尔玛打算就本案的集体起诉状和陪审团裁决提出上诉,“这将是涉及层面非常广泛的上诉。”
1992年至2002年在萨姆俱乐部面包糕饼店工作的主要原告赫梅尔,在其起诉书中说,她必须在多个休息时段和下班时间过后继续工作,才能应付工作要求。她又说,她为应付工作量,每个月平均须加班八到12个小时,却得不到分文的超时津贴。
在去年的聆审期间,原告们出示电子数码证据,包括电子系统纪录雇员在收银机和其他机器键入雇员编号后开始工作的数据,取得了集体起诉状。
沃尔玛的一项企业政策,是让宾州计时雇员在值班至少三个小时之际,有一次15分钟的有薪休息时段。若值班至少六个小时,则有两次各15分钟的有薪休息时段和半个小时的无薪用餐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