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85] 2007-11-20 01:48:26
倒卖《征途》源代码 “家贼”被诉
ugmbbc发布于 2007-11-20 08:30:40|1135 次阅读 字体:大 小 打印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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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近遇上了“家贼”,“征途”源代码也遭到倒卖.该公司研发中心开发部一名程序员离职时将征途游戏的程序代码私自复制后带走,通 过网络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两名“识货人”,买家转手就以2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牟利.这3名软件程序“贩子”因涉嫌侵犯征途网络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被提 起公诉.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征途网络公司有关人士昨天透露,该公司在案发后具体损失多少目前还在计算之中,至于民事索赔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根据庭审,“征途”源代码遭“家贼”倒卖过程逐渐清晰.去年 3月,年仅30的王某于进入征途网络公司研发中心工作,担任软件开发程序员,参与征途游戏软件的开发设计.3个月后,王某匆匆离职,随之消失的还有征途网络游戏的一些源代码.今年3月,王某开始在网上叫卖自己手中的游戏源代码,很快就找到了江苏和东北的两名买家.这些源代码经过现场演示确认无误后,最终分别以7万元和6万元的价格成交.买家黄某和汤某前往南京,转手就以20万元的价格将这些源代码卖给了另一名下家.与此同时,征途公司发现了征途游戏源代码被秘密复制外泄的情况,立即报警.黄某、汤某在和下家交易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王、黄、汤三人因涉嫌侵犯征途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被提起公诉.
王某在法庭上称,自己作为研发人员,平常有机会接触到征途游戏的源代码.“将这些源代码复制后保存起来,以后在调试程序时就会方便很多;再说,自己手里掌握一些源代码,今后在职场上发展也能胜人一筹.”王某法庭上为自己辩解.据了解,王某复制的源代码包括征途游戏的服务端源代码、客户端源代码和辅助文档, 其中仅有少部分是王某本人参与开发的,其余绝大部分都是其他研发人员的开发成果.
王某供述说,他离开征途网络公司后,准备和朋友合伙开一家软件公司,但始终找不到人来投资.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他想到了自己手中的“宝贝”:征途游戏源代码,他决定将这些源代码出售“变现”.这时,他在网上碰到了“识货”的江苏人黄某.黄某家中经营小生意,对游戏软件也略知一二,她看到这些源代码就感觉到 “有问题”,“这么重要的程序代码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黄某在法庭上供述,但她还是斗胆买下了这些源代码,并和朋友汤某商议后来到南京销赃.在昨天的法庭上,3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汤某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