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10] 2007-12-20 08:09:37
取钱判无期解读
文章提交者:东风51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话说有一个开当铺的老板,生了个呆儿子。一天老板有事,于是让呆儿子照看一下当铺。结果来了个当裤子的人,本来只值一两银子的裤子,呆儿子硬给了别人一千两。于是当裤之人大喜,连忙回家翻箱倒柜的找了百十条旧裤子来,在呆儿子这里狠狠的套了笔钱去花消。结果老板回来之后,发现事情不对,于是报官,臬司衙门连夜彻查,终于在一年后抓到当裤之人,钱财已挥霍贻尽,于是判其“盗窃金融机构”之罪,终身为奴。
问衙门官差,为何判如此之重,答:当铺乃金融机构,虽然傻儿子看管,一样是金融机构。此人明知一条裤子只值一两银的情况下,恶意当了百十条裤子,属于盗窃。“盗窃金融机构”,上可判斩立决,如今只判终身为奴,乃皇恩浩荡。
话说又有一个开钱庄的老板,生了个呆儿子。一天老板有事,于是让呆儿子照看一下钱庄。结果来了个兑银票的人,本来是面值一两银子的银票,呆儿子硬给了别人一千两。于是兑换之人大喜,连忙回家翻箱倒柜的找了百十张一两的银票来,在呆儿子这里狠狠的套了笔钱去花消。结果老板回来之后,发现事情不对,于是报官,臬司衙门连夜彻查,终于在一年后抓到兑换之人,钱财已挥霍贻尽,于是判其“盗窃金融机构”之罪,终身为奴。
问衙门官差,为何判如此之重,答:钱庄乃金融机构,虽然傻儿子看管,一样是金融机构。此人明知银票只值一两银的情况下,恶意当了百十张一两的银票,属于盗窃。“盗窃金融机构”,上可判斩立决,如今只判终身为奴,乃皇恩浩荡。
话说又有一个开银行的老板,生了个呆ATM。由于老板生意太忙,于是让呆ATM站街招揽生意。结果来了个取钱的人,取一千元,呆ATM只扣一元。于是取钱之人大喜,连忙回家找了好友来共享富贵,在呆ATM这里狠狠的套了笔钱去花消。结果老板审计之后,发现事情不对,于是报官,公安机关连夜彻查,终于在一年后抓到取钱之人,钱财已挥霍贻尽,于是判其“盗窃金融机构”之罪,无期徒刑。
问人民法院,为何判如此之重,答:银行乃金融机构,虽然傻ATM看管,一样是金融机构。此人明知取一千只扣一元的情况下,恶意取了一百几十次,属于盗窃。“盗窃金融机构”,上可判死刑,如今只判无期徒刑,乃法外开恩。
前两则是笑话,在古代笑话中,关于傻儿子傻老婆做买卖的笑话多了去了。后一个本该也是笑话,不幸却成了我们当今社会的现实。
许姓青年,本身无意窃取ATM。只是在正当的取钱交易中,发现了ATM的“傻”,于是反复操作,不当得利。注意他没有通过非法手段攻击ATM,只是按很正常的交易程序去办,如同去当裤子的人,我只是拿裤子来当,至于傻儿子愿意给多少钱,这是你家的事。想来当年如果当铺真有此等事情,衙门断然不敢判当裤之人行窃,施以重刑。或者如今银行不是国家机构,或许只是个体经营,公安机关恐怕连手都不会插,经济纠纷自己去诉诸法院。
而取钱判无期这等奇事,怪就怪在着银行的ATM是“国家金融机构”。国家是什么?换前朝来说,国家就是皇家,换当朝来说,那么D也就相当于皇上。试想,如果当裤兑票之人,利用的是皇帝的傻儿子,其罪如何?所以如今取钱之人,利用的是D的傻ATM,其罪无期,也算罪有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