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因处罚力度“过于严厉反而失去了可执行性”,真正受到处罚的只有一户
[阅读: 363] 2008-04-14 02:53:54
——【因处罚力度“过于严厉反而失去了可执行性”,真正受到处罚的只有一户】
——【不少执法人员呼吁,与其“重罚”不如降低数额,提高可操作性,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又是苟法毁制啊!中国就是老出这样的事情。。。。。。
打击力度虽大犯罪势头仍猛
打击传销尚存盲点
《瞭望新闻周刊》第15期刊登专稿说,由于非法传销涉及人数众多,涉及金额大,对社会危害较大,近年我国各地均加大了打击力度。然而,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在重点地区的调研却发现,“一方面打击的力度很大,另一方面传销犯罪势头还非常猛。”
在多年来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过程中,现有法律打击力度偏轻,打击门槛偏高,打击留有空白,是传销犯罪屡打不绝的主因。这也造成出租屋主、传销活动“讲师”、“家长”等关键人员屡屡逃避打击,传销活动死灰复燃。
出租屋是传销人员的寄居处,目前已经演变为开展传销活动的主要场所。但在广西的四个市,只有一市对出租屋主作出过四起处罚,但因处罚力度“过于严厉反而失去了可执行性”,真正受到处罚的只有一户。执法人员表示,“即便是这一户也打了折扣,至今还没有执行完毕。”
由于缺少手段,一些地方甚至采取“以非法对付非法”的极端措施。于是,停水、停电就成了一些地方经常采取的权宜之计。为此,不少执法人员呼吁,与其“重罚”不如降低数额,提高可操作性,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而对于传销组织中的“鼓动家”讲师,及传销最基层的组织者“家长”,执法部门打击屡屡落空。“讲师”、“家长”在传销组织中发挥的作用不亚于一个高级别经理,但大多数“讲师”是“按劳取酬”,有些“讲师”一节课收费五万元,根本不屑于出面发展下线。而“家长”也并不领取报酬或者很难查证他们获取报酬。
执法人员认为,“讲师”、“家长”对于传销组织的发展起到重要鼓动作用,是传销欺诈活动的实施者,必须纳入打击范围,也应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