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69] 2008-06-11 12:00:18
6月4日,湖北省阳新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车司机邀人持刀、叉等凶器行凶,然后乘警车逃走。事后,阳新警方称警车司机是聘用人员,当时被歹徒所逼。
荆楚网6月10日报道 阳新县一伙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后,乘交警出警的警车潜逃。昨日,阳新县警方解释,驾车者系交警聘用人员,其自称是歹徒所“逼”。
4日,阳新县兴国镇五里湖二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普通交通事故,司机张某邀人持刀、叉等凶器,将对方司机明某等5人打伤。明被砍7刀,右手手筋被砍断,左脚被砍骨折,腰部被渔叉刺中。
令现场群众不解的是,事发后,凶手中的肖某等3人,竟乘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警车“鄂B8123警”逃走,巡警闻讯赶来拦截,但该车还是径直离开,凶手成功脱逃。
阳新警方昨称: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出现打斗,警车司机邢某在没有跟两名出警交警打招呼的情况下,发动警车并拉响警报器,带上肖某、张某等3人往城关方向驶去。行至离现场30多米远时,张看到自己的“援兵”到了,便要邢停车,并强拉车门要跳车,邢只好将警车停下来,张等3人下车往打斗现场赶去。几分钟后,张邀约的20人将明某等人砍倒在地,并向城关方向逃跑。肖等3人逃跑途中,正好又遇到鄂B8123警车,这伙人跳上车威胁邢说:赶快往城里开。邢说:不行。这伙人说:啰嗦什么,有你好看的。邢被吓住了,就将这伙人载到了阳新城关。在该县检察院红绿灯处,这伙人强行下车,至今没有下落。
阳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邢某今年22岁,初中文化,是交警大队的聘用人员,目前已被留置。
阳新警方表示,鉴于肖某等人尚未到案,警方掌握的材料证据单一,很难证实司机邢某涉嫌犯罪,一旦查出邢有犯罪事实,将依法处理。 (楚天都市报) (本文来源:荆楚网 作者:卢成汉)
我从来没有过国家,国家已然被强盗劫持,我出卖什么国家?
我从来没有过灵魂,灵魂已经被主体枪毙,我出卖谁的灵魂?
国家是一个神圣的文字,你不要随随便便地亵渎,
至于灵魂,在我们伟大的唯物主义祖国,早就不存在了,
这里只有物质,没有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