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68] 2008-10-08 01:53:54
理财机构不能被金融创新迷乱双眼
日期:[2008年10月8日] 版次:[SA26] 版名:[深圳读本 深评]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美国知名投行雷曼兄弟已然是“一倒了之”,但它在香港留下的烂摊子则让各方陷入麻烦中。前天,港府要求销售雷曼迷你债券的银行,根据当前估值回购客户的相关产品。有香港投资者对此表示欢迎,但前天仍有数百雷曼苦主到警察总部请愿(见昨日本报《港府要求银行回购雷曼迷你券》)。
港府的做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毕竟等待雷曼最终的破产清算不仅在时间上遥遥无期,而偿付的资金规模又会受制于次贷危机演绎状况的风险波及。商业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推介方,理应为当初代客理财所导致的投资损失及时进行先行赔付。而围绕这一话题,目前的争议焦点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商业银行违规超限投资行为的赔偿问题。部分投资者认为,商业银行在没有进行充分信息披露、没有及时揭示风险的情况下,擅自把投资资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雷曼债券。因此,对于这部分投资者而言,所需要商业银行负责的已经不仅仅是先行赔付的问题,而是要对其违规投资行为负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次贷危机演绎至今,给予全球金融界的教训可谓深远。即便是一个已然破产的华尔街投行,其善后事宜尚能招致如此之多的烦扰,更是充分揭示了金融市场投资的风险之大。事实上,在所谓金融创新的旗号下,近些年华尔街创造了很多的融资方式,也制造了诸多新的交易品种。这些金融产品透过所谓“结构化、打包、信用等级提升、再抵押、再融资、循环担保”等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手法,在宏观上虚拟了巨额泡沫货币,在微观上则让最终的金融产品远离了最初的抵押对象。这些金融产品的复杂程度之高,甚至连华尔街投行人员自己都笑称,推介新产品的人自己都搞不清产品的实质和抵押保障的程度,遑论那些对专业英文金融词汇尚存在语言障碍的亚洲投资者。
遗憾的是,面对类似的推销者,理性者固然能够敬而远之,但是人数却并不多。更多的亚洲金融机构,面对着繁复的金融计算公式、面对着谁也搞不清的抵押保障设定,最终还是选择了“签字画押”。在华尔街顶级投行的光环下,诸多亚洲投资机构甚至是在隐瞒投资者的情况下,大量买入了那些“形同天书”的金融产品。但所谓“出来混的,终究要还”,金融市场也一样。既然当初缺乏了基本的审慎原则,那么今日的结果必然是被海外金融风波牵连,甚至是被诉及官司,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诉讼主张。
审慎的投资原则,在牛市中或许会成为笑柄,但是在熊市中会成为能够保命的唯一法宝。而“牛短熊长”永远是金融市场的惯例,据此而言,只有一时被嘲笑的人才能够笑到最后。今日深陷诉讼的香港商业银行,此时醒悟虽然稍显迟滞,但是如果因此而悟出这一颠扑不破的金融投资哲理,倒也不算晚。
对于内地投资者同样如此。监管部门需要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严加要求,一旦违规即须重罚,以防止代客理财方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即商业银行透过挪用理财资金到高风险领域,一旦赚钱则自己私分,一旦赔钱则由投资者买单。金融市场投资者永远不乏“博一把就死”的莽夫,之前次贷危机演绎至半程不到,境内多家金融机构即开始大规模海外“抄底”。其最终结果如何,此时已是不言而喻。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划断金融机构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与代客理财资金的界限,同时设立完善的金融破产保险制度,才是避免金融风险泛滥的核心做法。
金融市场投资,股价永远是涨涨跌跌,出现投资亏损并不奇怪。但这样的损失绝不应该危及社会安定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其中的关键就是专业金融机构是否在事前充分揭示了投资风险,是否有负担巨额投资损失的能力与保障。否则,这些机构就根本不具备代客理财投资的基本资质。
□马红漫(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