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张: 我觉得,如果男方不能忍受女方不育,不管有多少家产,全部给女方比较合合适。 [阅读: 434] 2008-12-29 07:08:16 对男方来说,可以再娶,对女方来说,获得了一些补偿。 如果男方想离婚,又不想给钱,就太过分了。 如果男方根本就没有50万,女方非要这么多,也过分了。 几年前,技术抛弃了我;现在,我抛弃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