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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凯旋专栏:正确民意也不应“以理杀人”——这样态度的员工可以被炒,不认“错”的范跑跑不被市场接受,也很正常
[阅读: 385] 2009-01-01 01:57:07
景凯旋专栏:正确民意也不应“以理杀人”
日期:[2009年1月1日] 版次:[AA23] 版名:[个论众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 条
■知道分子之景凯旋专栏
曾经刺激大众道德神经的教师范美忠,近来又引起人们的关注。5月汶川地震中,范独自逃生并发文称扬个人第一的观点,导致其被原学校解聘,最近他受聘北京开华培训学校,再次引来网民口诛笔伐,反对其从事教师职业。
这时候就看出范其实是很天真的,该学校看来很有借范炒作之嫌,先是高调告诉媒体,将聘范担任该校文科教研室主任和潜能开发研究院研究员,并要安排范和媒体见面,在某高校开讲座,遭到意料中的舆论哗然后,该校又说不堪压力,最终也许会和范解约,最后又宣称无限期推迟其上岗。无论如何,该校靠网民配合,一举成名,成为最后的赢家。
有意思的是,该校想把予取予求的责任推给教育主管部门,称如果教育部或市、区教委过问此事,他们就只好解约。但这次政府部门却没理这个茬,主管区教委只是称民办学校有权聘用教师,做出自己的决定,教委方面不会干涉,坚守了自己的权限。
许多网民对范愤慨不已,不是因为他在地震中独自逃生的行为,而是由于他事后的一番言论。因此,讨论这个问题就应当限制在言论的范围。在现有法律上范没有过错,他只是说了多数人认为是错误的话。我也认为,范的言论是不合理的。就构成二元结构的价值言,无论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都不应将此推至极端。已逝的作家王小波谈到“文革”中的某些英雄模范,就曾说过:“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我们强调社会道德,却从未考虑过合理的问题。如果说当年提倡完全不顾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是不合理的,那么范认为一个人在危急关头可以不顾学生、亲人的看法走到否定责任的另一极端,同样属于一种不合理的观点。
但我仍认为,言论和行为是有别的,言论是人所能犯的错误中最可原谅的错误。所以在现代国家,言论自由才被公认为是最基本的自由。就此而言,范本人和众多网民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并在言论的范围内加以公正讨论。公众今天能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意见,不是因为传播媒体的先进,而是因为今天社会已经普遍认可伏尔泰的名言:“尽管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要用生命来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许多人可能没有想过,伏尔泰的意思显然不是指捍卫真理。捍卫一个人说错话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言论自由的程序正义,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的观点是永远正确的,或永远不与大多数人意见相左。
假如一个人持有不为公众认可的看法,而公众意见又是正确的,展开公正讨论是最好的方式。压制异端意见看上去是正确的,其实恰恰是不正确的,因为那将使异端意见永远得不到讨论,更不能使之消失。事实上,赞同范观点的人就不在少数。而如果将一个人的言论问题转变为一个人的工作权利问题,这就已经超出了言论讨论的范围。这样做,争论双方都不会认真思考问题本身,观点的意义反而被忽略了。这不仅不会使正确的观点得以确立,而且还会使真理变为不容置疑的信条。说轻一点,一个没有讨论环境和气氛的社会只是一个不成熟的社会。说重一点,不充分考虑到范的“人欲”诉求,剥夺他的工作权利,其极端就是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
有人认为,他并不反对范有工作的权利,但范不能从事教育工作。这恐怕已经涉及到学校的教育理念,将学校当作是单向受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的机构。我个人认为,成人教育的学校不是幼儿园,更不是教会,而恰恰是需要各种意见共存讨论的场所。当年蔡元培先生提倡兼容并包,聘用主张皇权的“辫子教授”辜鸿铭执教,看中的便是他的学识。此无他,每个人都得通过思考各种观点才会将有益的思想变成自己的思想。那些反对范执教的人想过没有,我们今天的教育就是成功的吗?即使教育是成功的,培养的都是高尚的人,将来能够适应复杂多元的社会吗?还是我们想要回到一个价值一元的社会?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
——“我花钱买的饭菜,爱吃不吃,你管得着吗?”这样态度的员工可以被炒,不认“错”的范跑跑不被市场接受,也很正常
——也许有人不认为极端个人第一是“错”,但是认为是“错”的人可以不接受他来当自己子女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