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86] 2010-06-23 0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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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贷里淘金124号理财计划(代码:2324)-深圳分行销售
名称
招商银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贷里淘金124号理财计划(代码:2324)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招商银行购入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预期可获得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8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出让或处分的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6天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认购期
2010年6月23日9:00至2010年6月23日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0年6月23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成立日
2010年6月24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
到期日
2010年6月30日
发行规模
规模上限10亿元人民币,不设规模下限,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计息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付息日及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计息单位
每1万份为1个计息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购买方式
在本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各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