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83] 2005-08-04 04:56:23
有内部规定撑腰 一天"白拣"一头猪
“有关规定”本身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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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7月27日报道,辽宁丹东东港市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集体贪污案。东港市一动植物检疫部门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小组,每天从被检疫的猪身上多割一公斤多的猪肉,然后再批发给肉贩子。这些检疫人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平均每天都能多割100多公斤的猪肉批发出去,所得收入集体私分,相当于每天“白拣”一头猪。按有关规定,检疫人员可以在每头送检的猪身上割取200克肉进行检疫,检疫后没有问题的猪肉可以对外销售。这个检疫部门内部规定,检疫完剩下的猪肉销售所得,可以作为检疫人员的加班补助费。
为此,该报配发评论说,这真可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关规定”本身就有问题。检疫人员对于没有问题的猪肉理应再送还被检人,而不应允许对外销售。正因为“有关规定”存在漏洞,检疫部门在集体享用检疫剩下的猪肉销售所得时,从来就没有意识到这也是一种犯罪,总以为法不责众,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尽管这些检疫人员没有私下将猪肉销售所得揣进自己的腰包里,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割样品肉卖钱私分,已不是一般的中饱私囊,而是集体涉嫌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