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47] 2006-07-24 12:50:53
一个县的“贪污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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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南省临高县挖出一个侵吞国库资金150多万元的“特殊贪污团伙”。他们在两年多时间里作案50起,14个部门的20多名科、股干部涉案。
这个“特殊贪污团伙”是县委书记带领的一批科局级干部。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牵连部门多,作案次数多,系统作案,每次作案都有“合法”手续,致使国库成了“不设防地带”。
人民银行临高县支行国库股的符嘉杰和县财政局会计员桂峰在机关岗位混迹多年,两人深知各单位“接待费”、“领导差旅费”、“会议费”里的猫腻,决定利用这些名目大捞一把。因单位拨款取现需单位一把手签字才能生效,他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物色这样的一把手。
没多久,通过临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副股长陈亚良的关系,该局局长陈安荣成了第一个被吃的“螃蟹”。
一切按“计划”进行:由桂峰私自填写预算拨款凭证,再由符嘉杰利用掌管单位拨款审核印鉴的便利条件,在预算拨款凭证上盖章,将国库资金从县财政局国库账户转入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
然后由陈亚良用虚开的发票交陈安荣审批“报销”。一切“合法手续”完成后,即取出现金私分。
陈安荣承认,他得到了人民银行4万元的“感谢费”。
尝到了甜头,符嘉杰等人开始“推广经验”,陆续“拿下”了县市政管理局、县团委、县教育与科技局、县第二中学、茂名市建筑总公司海南分公司、县市政管理站等14个单位。
有了机关一把手的“配合”,人民银行国库成了符嘉杰和桂峰之流取之不尽的滚滚财源。2002年12月,他们经与临高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任钟小灵商量后,由桂峰填写了一张用途为“修缮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的预算拨款凭证交给符嘉杰。符嘉杰依例将款划转入县教科局账户。钟小灵取出人民币25000元后,3人将该款私分。
北京市律协李肖霖律师表示:“这起贪污案已经宣判,但留给社会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一般来讲: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三人就是大公无私了。这是正常的社会应该具有的一种基本特征。但本案所显现的是这样多的国家政府部门都参与公然的违法和犯罪,这种现象是惊人的。
(摘自7月17日《法制早报》作者张娜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