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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rose: 入住时没有燃气怎么办
办理入住时各项费用该不该交
http://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 2001年12月06日14:15 北京房地产 刘惠娟

《入住通知书》不能省

2001年6月10日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电话通知王女士,请她在15日内办理新房的入住手续,当王女士于2001年7月20日前往开发公司的售楼处办理手续时,开发商要求王女士承担逾期办理入住手续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因此,开发商以电话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作为房屋交付的时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鉴于目前房屋交付过程中纠纷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买卖双方对房屋交付的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缺乏统一的认识及界定,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补充契约时对该项内容加以约定。如可约定”在房屋交付前至少十五天,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所有书面通知可用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送达日期以挂号邮件寄达乙方联系地址时的邮戳日期或乙方签收特快专递的日期为准;乙方应按交付通知书要求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入住时没有燃气怎么办

赵女士最近购置一套商品房,刚办理完入住手续便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楼尚未通燃气,开发商讲要入住率达到70—80%才能通气。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开发商对赵女士所作的解释,并没有法律明文依据,但相关部门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要求入住率。燃气部门要求开发商具备相应资质、办理完相应手续,经燃气公司检测合格后,即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开通燃气。

将燃气开通与入住率联系在一起,的确给已入住的购房者带来生活的不便,基于上述客观情况,建议赵女士与开发商进一步协调,商谈能否在短期内开通燃气,如确实存在困难,能否预计开通时间及在此之前提供一些便利条件等等。例如有些小区在未通煤气前,开发商会无偿提供煤气罐供住户使用,由住户自行负担费用;有的开发商建议住户使用电器,由开发商在用电上给予一定优惠等办法。

业主拒签物管公约 物业无权扣留钥匙

业主去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被告知要找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管理公司让业主填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交费,然后给钥匙。有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约含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而拒绝签约;有些业主则是由于其他问题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或争执。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就会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办法——不交费或不签约,就不给你钥匙。

无论是开发商也好,物业管理公司也好,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管理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不给业主钥匙等,这种行为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业主碰到此类问题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投诉。

防水费该不该交

王先生于2001年年初在昌平某处购买了一处房产,最近准备入住时,开发商要求其交纳为厨房、卫生间做防水而发生的费用。他感到很困惑,既然已经交齐房款,为什么还要交这笔防水费呢?

如果所签合同为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的购房合同,开发商支付的房屋应符合建筑质量要求,即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厨房、卫生间必须经过防水处理,如果开发商交付厨房、卫生间未做防水处理的房屋就是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发商要索要该笔防水处理费是不合情理的,也不合法。因此,王先生可以不交上述费用,如果与开发商不能妥善解决,可向昌平房地局投诉。

煤气开通费该不该交

某小区在向住户交房时,物业公司要收取3600元的”煤气开通费”。该小区居民提出质疑:物业公司到底根据什么收取这笔费用?所谓的”煤气开通费”是否属于乱收费?

北京市现行的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收取煤气开通费这一服务内容,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会说煤气开通费是替负责该小区煤气供应的煤气公司收的,但从实际情况来讲,收不收煤气开通费取决于小区开发商与住户之间是否有协议,比如在售房时,开发商并未承诺煤气管理入户,在交房时收取煤气开通费就有了前提。

一般来讲,煤气开通费由开发商交给煤气公司,这笔费用无形之中已纳入了总房价款。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管道煤气入户,就意味着这笔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款中了。

公共维修基金该何时交

我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与开发商协商好自行办理房产证,可开发商要求我出示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公共维修基金可以晚交吗?

发展商在协助您办理产权的时候向业主统一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产权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公共维修基金要交到房屋所在区县的小区办,而在交房入住时,暂不收取。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应交纳相当于您所购房价2%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此款项由发展商代收,并交小区办留存,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再将此款项转交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公共维修使用。

办了入住手续,住不住都要交物业管理费

我的房子是2000年9月办理的入住手续,至今一直未住,今年八月物业公司却要我交物业管理费,我没有享受小区的物业服务,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物业服务不是私人服务,是公共服务。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你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

交了公共维修基金,不用再交大中修费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某物业公司出示的服务收费标准中写明”收费依据:京价(房)字[1997]196号规定一般住宅中修费5.42元/m2、一般住宅大修费5.04元/m2”,交了公共维修基金,还要交大中修费吗?

物管公司收取了公共维修基金后,仍要收取大、中维修费,这是不应该的。因为公共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住宅的大、中维修,所以再次收取属于重复收费,业主可以不交这笔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小区办投诉。

物管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24小时热水或24小时电梯等服务,可入住后发现,开发商的承诺没有兑现,因此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可物业公司把我们的水、电都给停了。

物管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由于水、电是由自来水部门以及供电局提供的,并且水、电费的交付与物管费是分开的,物管公司无权拒绝供水供电。再则物管公司也不是供应部门,对于物管公司随便停水停电的,业主可以向所在区县的小区办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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