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57] 2004-11-12 05:24:42
1,不能因为概率低就可以忽略这部分人!对于被行人逼死的人,能对他们说:哦,你们是属于小部分人,不属于法律的范围。在出事之前,谁知道自己会不会是属于“极端情况”?!对于出事的人,对于他们就是100%!难道他们的利益就可以抹杀么?!
2,请注意,我首先强调了,不能这么计算。按这种算法、机场呢?火车站呢?等等的公用设施是不是都应该清算一下?!即使真要这样算,一个人开车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税收。这又怎么算呢?车辆交的税会不够建设这些设施?珠海修一个隧道,收的钱够修多少个隧道了,还在收!高速公路、桥梁的减速
费用不能算在里面,因为要额外收取过路费的。
3,开车都是富人?!恐怕这才是支持这条法规的潜意识!的士司机是富人吗?货车司机是富人吗?真正有钱人有多少是自己开车的。倒霉的都是司机!只有我们这帮说穷不穷,说富不富的人要为这条法规承担最大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