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发网: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贴子 471052
haitao
看完2429楼,感觉挺女的那一方的人真是见鬼了。。。。。
说男的证据无法核实,所以就说他不对、不好
可是,网上举的证据再无法核实,但是你女的连任何类似证据的叙述都没有--暂且不说真实性,难道反而能要求大家相信女的?
如果男的控制着发不了言、或农村妇女一个不会上网发言,还说得过去,可现实是女的完全可以解释的--暂且不说真实性
如果男的作的坏事造成的损失大于30万,所以才扣下房和工资,也可以说出来嘛,真伪再慢慢核实。。。。。但是如果损失没有或远不到30万,而又扣下(两人共出钱的)房和(男方的)工资,就是不对。。。。。。


作者:casperangel发表日期:2007-02-04 20:35:24第 2411 楼 引用 银荡九州在2007-02-04 20:19:03 写到(原贴):每个人又有选择说出真相时间的权利,上次vv的朋友不是说vv打算付诸法律了么?到时候什么证据都会出来。何必急于一时?
而且你觉得vv上来说出自己的事例之后,你们会不会,进一步让vv去证明这些事例的真实性呢?vv上来之后,会不会还没怎么说话,便先遭到铺天盖地的辱骂和攻击呢?……
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我赞成vv不出....


vivian上来说出事实之后,网友们会有什么反应,这是网友们的事,不是vivian需要考虑的事,如果说出来会有攻击和辱骂,那么辱骂和攻击王林的帖子还少了吗?至少王林明知有辱骂和攻击还敢上来陈述,vivian却连这个都没有勇气,你说我们该相信谁?
而且网友们大多还是很客观的根据描述进行判断的,只要vivian说得事实合情合理,比王林更具有信服力,我相信哪怕是原来很支持王林的intel同事们也会帮理不帮亲的!
惧怕网友质疑不肯说出事实这本身就说明不够理直气壮!


作者:大阪橘子发表日期:2007-02-04 20:36:36第 2412 楼 王林懦弱吗?我不认为!一个毫无保留地去爱一个女人的男人应该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可惜他遇人不淑,遇到了财大“精英”,因为爱得彻底而算计的一无所有,爱人、房子包括自己的工资都血本无归,我为他鸣冤,可能有人质疑王林采取上论坛这样的方式,试想一个母亲刚刚去世,几年辛苦积攒的工资被人无偿占有的他难道不能通过互联网这个便捷的途径抒发一下郁闷的情绪吗?为什么李薇薇同志你就一直不做回应呢?难道你的心理素质已经好到刀枪不入的境界吗?钱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改变一切,甚至使一个本来很优秀很出色的外企女白领为了区区三十来万而折腰!
网络世界五彩斑斓,折射出不同的人性,真善美假恶丑让人一目了然。李薇薇不是十恶不赦的人民大众的敌人,但是在处理和王林的感情纠葛问题上尤其是财产方面简直是令人不齿,你可能很善良,也可能有很多朋友,但是对待曾经的爱人你怎么可以这样做?你于心何忍?
既然分手就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为什么不做回应,我不认为你的心理素质可以厚到不要脸皮的地步,除非是你心虚!

作者:haven12378发表日期:2007-02-04 20:20:26第 2404 楼 其实支持男方的人就是因为男方说女方骗了他的感情欠了他的钱,而且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知名外企。这的确是多么令人气愤和让所有有正义感的人打抱不平的事啊,如果事情的确如此,女方是该被万人唾骂,但是,如果不是呢?有谁敢站出来说,男方说的都是证据确戳的事实,可以到法庭上为他作证,所以在这弄请事实真相之前开骂是不道德的。假如男方说的是真的,倒也不算冤枉女方。假如不是呢,我们每一个谴责女方的人是否会后悔诬陷了一个好人。
现在最关键的是女方不回应,不澄清也不应对,所以,就让人怀疑这是真的,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也可能双方是有经济纠纷,但是对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男方通过出此下策逼女方就范。
期待中


作者:aiyasong2000发表日期:2007-02-04 04:30:34第 2118 楼 特意注册上来说几句: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想为朋友辩解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惜对关键的经济问题避而不谈,试图用“清者自清”,“说出来你们也不会相信”,“将来一切都会水落石出”,“未经授权不能透露别人隐私”和“用法律来说话”进行应付。给人的感觉比较苍白无力,反而让人怀疑她本人对男女主角的经济纠纷是否了解内情。同时她又试图把话题转向王林为何辞职,以及王立和李微微的感情纠葛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情更关隐私,“慧者心辩而不繁说”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提起呢?难道这些东西就经过了授权可以透漏了?

同时我对经济问题的法律解决不敢乐观。众所周知,经济纠纷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有很多人宣称要法庭见并不因为自己占理,而是知道对方没有足够证据打赢官司,说白就是一句“我他妈就不还了,有本事你到法院告我去!”我不是断言李微微一定是这种情况,但李微微坚持法律解决的姿态并不能证明她在这件事上的正当性。

我不认识男女主角中的任何一个,只是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来判断这件事。一般经济纠纷中,主动把事情闹大,主动公开纠纷细节(包括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和去向)的一方,往往是有理的一方。至于他为什么不直接去告?也许是因为一开始出于信任没有要欠条,签合同,也许是因为资金来往的证据没有保全,也许是关键证人碍于情面不愿作证。。。这种人很傻,很冤,也很普遍。我想大部分人都经历过或听说过。

基于目前的情况,我倾向于相信李微微名下的房子有一部分资金是王林提供的。如果李微微是冤枉的,她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澄清事实“房子总价多少,其中贷款多少,首付多少。首府当中自己积蓄多少,借款多少。王林曾经出款多少,被什么时候返还”我想这些基本情况是不难提供和核实的。如果李微微不能提供这些细节,而一味坚持要王林去法庭告的话,我觉得她很可能要赢了官司输了人。

另外,“慧者心辩而不繁说”,你觉不觉自己很唐僧阿?一百遍的重复“微微是冤枉的”,却拒绝(或无法)提供任何和经济纠纷有关的细节。重复一遍前面达人的话,感情是说不清的,人品是靠不住的,我们只关心谁在经济问题上撒了谎。如果你本人也不清楚的话就麻烦你洗洗睡了吧。我注册发言基本就是被你给逼得 :)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2:34:42第 1986 楼 引用 银荡九州在2007-02-04 02:06:53 写到(原贴):不是每个人都恨得下心的。世界上除了睚眦必报的人以外,还有一种以德报怨的人,你没听说过么?

我不排除有那样的人存在。可是,我看到的大多数是以怨报德。所以我并不肯定王林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且,就王林表述的事情来看,在假定为真的情况下,王林也不是一开始起纠纷就在网上下狠心的。顺便问一句,你就那么肯定vivian是以德抱怨而不是就是想拖着等事情平息什么的?如果确实vivian有占有财产的事实,那么强求王林忍气吞声是否也太过分了呢?
所以我一直想表达一个意见,关键问题是二者的经济纠纷是否存在如王林说的那样的事实。不要扯到人品、道德、感情这类的问题上。


作者:ifly3years发表日期:2007-02-04 01:40:37第 1909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1:29:02 写到(原贴):薇薇不来的确是正确的。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啊?只会用恶毒的语言攻击人。这无异于屈打成招,你们给薇薇定了罪,如果她不认,就是不行的,辱骂诋毁无所不用其极。人怎么可以这样呢?


这话我不认同,如果V真的有有说服力的证据的话,不怕大家不帮他。
1600多个帖子了,难道大家都是傻了吧唧的吗?或者除了少数其他都是J或者他的马甲吗?

来这里大多数人不是因为跟V有仇,而是想帮助弱势声张正义的。
所以真金不怕火炼,有货就让V放出来。
像你这样半句半句的说,不但帮不了V,反而还会被认为是来裹乱的。
事实上,这几页翻来覆去的你都是讲一半,这样看似有理其实是很无赖的。因为给人想象的空间太大了。当要求证实什么东西的时候,你总是闪开来不正面回应。
不回应可以,我认同你有苦衷,但是说一次就可以了。不必要说太多,会让人觉得祥林嫂来了。

另外,我再请问一下,既便是J工作有问题,甚至人品有问题,可否说明“工资”的事情和“买房”的事情,也是J瞎编出来的耍无赖的呢?
如果还是不能正面回答的话,希望你们这些想帮V的人跟V沟通一下吧。


作者:fairy_song11发表日期:2007-02-04 01:46:08第 1915 楼 其实说来说去大家的目的都很简单。WL的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还钱!!!!
把钱还了,那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又何必知道这个真相,那个真相的。隐瞒这个隐瞒那个,至于你的真相想要到什么时候说都无所谓,只要她把拿人家的钱还了就行了,何必呢?想来她还了钱,大家也都没心情听你在这讲了。
说什么都没用,那么多真相也没有用,大家气愤想知道的一点也就是:如果真的钱了人家的钱,就要还给人家!说再多得原因内幕都没用!


作者:ifly3years发表日期:2007-02-04 01:46:39第 1916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1:41:45 写到(原贴):为什么你们可以这样冷漠的去轻易伤害一个人呢?只因为她跟你们无关?只因为你们的好奇心和看客的心理?人难道不应该有一颗慈爱之心吗?


冷漠和轻易不是一开始就来的。是在某一方放弃的解释的权利之后,才有的。
你不能要求大多数人看到第一个帖子不动情绪,也不能要求从26日到今天不做任何回应的另外一方免受伤害。这是不公平的。
记住,放弃解释的权利的结果必然会如此。伤害不是来自于他人。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1:48:49第 1918 楼 看了很久……
看到有捣乱的,有扶持弱者的,有纯粹辩论而辩论的。楼主也在守着。
当然,现在最热的是vivian的同学追问lz为什么离职,还有对vivian怎么不好的……终于热闹起来了。
不用讳言,我只是一个看客。双方当事人跟我无关。所以我尽量不带感情色彩的说一点我的看法,同时,也请大伙别把我当作谁的马甲。
1、我觉得两个人闹在这个份上,再说以往的感情上的是是非非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了。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两个人的经济纠纷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vivian是不是真的象王林说的那样,占有了王林的财产。如果有,是不是该还。如果没有,我建议vivian起诉王诽谤。
2、以往的感情的是是非非很难说清楚。vivian和他的同学觉得王林的人品不行,同时对vivian也不好。但是,这个理由并不能支持她花王林的钱。而且,正如有人质疑王林的帖子是否是真实的一样,vivian的说王林人品不好的说法同样也可以被质疑。具体涉及到两个人的感情谁对谁尽心了谁对谁不尽心,这个只能是当事人知道,只能凭问两个人的良心说。别人说的没有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不相信王林帖子里说的对vivian就做到很好了。因为有可能你觉得做得好的,别人不一定能认可,接受。两个人的视角不同,对一件事情的解释也不同。同时,我也觉得那个vivian的同学“慧者心辩而不繁说”的质疑同样也没有意义。因为你不是vivian,你听到的也只是vivian的片面之辞。所以,感情这笔烂帐,可以结束了。
3.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停留在对双方的人品的质疑上。vivian是好是坏,也许他们的同事可以说他们的印象。但是,作为如我这样的看客的很多人,还是不要着急下结论的好。
4.现在女主vivian一直不肯出来回答或者辩解,而有了她的同学“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这里打抱不平。关于两个人的感情和人品我相信大多数人实际上并不是很关心的。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两个人的经济纠纷。也就是说,vivian到底有没有如同王林说的那样两个人共同买房,但是现在分手了之后却住着房子不退钱。同时用了王林的工资卡上的钱。其实我觉得“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只要把这个关键问题说清楚就好了。如果这件事不存在,那么我们对王林的人品就能够看得很清楚了,同样,如果确实存在,那么即使王林在两人恋爱期间做了再多的坏事,那么,也不能否认vivian的不对。所以,我觉得作为真心为vivian辩解,而且似乎也很了解内情的人来说,你是否可以回答众多看客的这个疑问?(另外,我觉得有的为vivian辩解的人很讨厌,说得一些不明不白的话,质疑也是颠三倒四,完全感觉就是捣乱。更不用说昨天晚上那几个发空白的人。结果使得大家更恨乌及屋的怪上vivian请人捣乱——当然,究竟是不是请人捣乱事实只有当事人知道,追问起来没有意义。同样,那些爆粗口,随意说别人是马甲的也不好)
4、补充一点说,“慧者心辩而不繁说”说王林求婚带着录音笔。如果没看错的话是今年十月份的事情了。王林的帖子说九月份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出了问题。王林说“回到成都已是下午6时许,此时新房已经装好,我用钥匙将门打开,屋内空无一人。我发现我的衣服、资料和各种生活物品,全部被装进箱子,并放在书房的角落里。主卧的衣柜中,是她父母的衣物。另一间卧室里,挂的全部都是她的衣服。还有一间卧室,是他表弟的东西。看到这让人难以置信的一幕,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要想想,这可是我买的房子,我出钱装修的啊!10月31日晚,在新房客厅里,我们摊牌了。我提出结婚。”这一点上是对得上号的。但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王林带着录音笔的做法其实也是能够找得出一定的理由的。因为从上面所述,在带录音笔求婚之前,如果王林的表述没有问题的话,vivian已经有赶人出门的意思了。那么,想要收集证据防止人财两空,同时也想彻底挽回(我只能这样的善意推测,也许王林就是坏蛋,我只能说我的推测应该是一种可能性),求婚的时候带上录音笔是可以理解的。
暂时说这么多。最后呼吁一下,不要吵架,不要骂人,不要捣乱,大家平心静气的发帖讨论不更好?


作者:fairy_song11发表日期:2007-02-04 01:52:18第 1926 楼 不要再盖楼了,调大家的胃口,找挨骂了。
如果你真的是VV的朋友那就劝她把钱还了。
拿人家的是不对的,还完钱的基础上你们再讨伐WL骂他薄情,不会照顾人了对不起VV了什么的,大家也都不管了,那不能就此霸占人家的钱不还吧,一事归一事,不要混淆在一起。就算WL配不上VV好了,那和还钱也没有关系啊?!



作者:ifly3years发表日期:2007-02-04 01:58:58第 1930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1:50:56 写到(原贴):现在王林一口咬定钱是他的,大家先入为主也咬定钱是他的,即便我说钱不是他的,你们也不会相信。


的确,说句话是很容易的。
但是要是合情合理又有法律的证据,恐怕J就要死了。而且死的很难看。
这一点很难做到么?建议你们好好沟通一下。

顺便说一下,心头又冤屈又说不出来是很痛苦的。可以理解这种情绪,也理解你作为朋友的心情,但是你的解释没有说服力的话还是好好的考虑一下,少给自己的气也少替朋友招风。

如果有冤不说或者又证明不了,恐怕这个冤就得自己扛了。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2:01:06第 1932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1:45:37 写到(原贴):放心好了,明天我们会沟通是否有必要把一些问题拿到这里来说。薇薇不是无动于衷,任何一个好女孩对这种玷污自己名声的事情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的。只是她不想采取这种对骂的方式。她认为没有意义。伤害她已经受了,她会讨回公道的。

我建议你只要问问“vivian是不是和王林共同买房,同时如王林说的那样把他的卡上的钱转走,现在却赖帐不还这样一个问题就足够了”,感情中的事情我觉得你问了,说了,也只能证明王林的人品不够好,并不能证明vivian的清白。但是,如果在上述的问题上做了澄清,那么我相信大家对事情的判断会更清楚。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只能说,如果女主角占用财产一事虚假,那么楼主王林就太卑劣了,这样的话建议vivian起诉诽谤。但是,如果占用财产一事属实,即使王林在恋爱期间再不对,那么他发帖这件事情都是可以适当的。而且,即使王林在恋爱中犯错,也不能用未经许可占用财产来作为感情补偿。
所以,呼吁真相。呼吁回答最关键的问题:侵占财产是否属实。沉默是没有意义的。vivian和她的同学,勇敢的占出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2:14:06第 1953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2:07:00 写到(原贴):但是道德的事情,不是起诉可以解决的,薇薇受到的伤害,不是起诉可以弥补的,

你不觉得你的这种辩护更没有办法弥补伤害反而使得伤害加深么。
法律已经是唯一能够洗清自己的手段了。
而且,我很质疑所谓的道德感情之类的东西。你说vivi很受伤害,王林同样也觉得之前的感情纠纷他受到很大的伤害。这个东西扯到最后根本就是一笔烂帐。只要真的谈过恋爱并且恋爱失败的人都应该有这种体会,在谁受伤害更深这个问题上,只要不是一方纯粹是玩弄感情,纠缠起来毫无意义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2:30:06第 1979 楼 引用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在2007-02-04 02:23:16 写到(原贴):我也发现了我很徒劳,不能奢求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我把人心还是看得太好了。

鲁迅说了,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
所以,你也别光顾着为vivian辩护,也许你并不一定就真如你印象中那样了解她。
同样,更不要指望所有网上的人能够很文明和理性的看待问题。讨论二者的人品没有意义。这个案例的核心是经济纠纷


作者:无聊说两句发表日期:2007-02-04 02:34:42第 1986 楼 引用 银荡九州在2007-02-04 02:06:53 写到(原贴):不是每个人都恨得下心的。世界上除了睚眦必报的人以外,还有一种以德报怨的人,你没听说过么?

我不排除有那样的人存在。可是,我看到的大多数是以怨报德。所以我并不肯定王林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且,就王林表述的事情来看,在假定为真的情况下,王林也不是一开始起纠纷就在网上下狠心的。顺便问一句,你就那么肯定vivian是以德抱怨而不是就是想拖着等事情平息什么的?如果确实vivian有占有财产的事实,那么强求王林忍气吞声是否也太过分了呢?
所以我一直想表达一个意见,关键问题是二者的经济纠纷是否存在如王林说的那样的事实。不要扯到人品、道德、感情这类的问题上。



作者: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发表日期:2007-02-04 22:48:58第 2456 楼 我再次说明,你们不要猜测了,薇薇是不会上来的,她根本不屑于跟王林说,我看我上来都是多事。说什么都被人质疑,根本没法继续。问题一个接一个,应接不暇。
--其实她说的都是一套套圣经、佛经里的虚话,根本没说过任何具体的事情。。。。
--却说人家不相信她,相信她什么啊。。。。这种人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故意捣乱!


--好像现在这个“”才真正开始说有利于女方的证据了(暂且不论真实性)
我的blog:http://szhaitao.blog.hexun.com & http://www.hoolee.com/user/haitao
--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不尽牛人滚滚来,无边硬伤纷纷现 人在江湖(出来的),哪能不挨刀(总归是要的)
网络对话,歧义纷生;你以为明白了对方的话,其实呢?

您所在的IP暂时不能使用低版本的QQ,请到:http://im.qq.com/下载安装最新版的QQ,感谢您对QQ的支持和使用

相关信息:


欢迎光临本社区,您还没有登录,不能发贴子。请在 这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