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沃尔玛贪“小便宜”惹大麻烦 强迫员工超时劳动被判赔偿
[阅读: 403] 2007-02-09 12:57:17
强迫员工超时劳动被判赔偿
沃尔玛贪“小便宜”惹大麻烦
《经济参考报》2月6日刊登记者刘洪的文章说,在美国,全球第一大零售商沃尔玛公司近日因贪图“小便宜”而惹上了大麻烦。何谓“小便宜”?其实很简单,员工午饭休息时,被要求提前几分钟干活;该下班回家了,也会被要求再坚持一会儿。看似占了便宜的沃尔玛,却因此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和舆论“泥潭”。上个月,重重压力下,沃尔玛终于“认输”:为“少算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而道歉,并与美国劳工部达成协议,向员工补发总计3400万美元的工资。
粗算起来,沃尔玛因类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已有50多起。去年10月,宾夕法尼亚州一陪审团作出裁决,沃尔玛确实存在“强迫超时劳动”的行为,必须对该州在职和已离职员工赔偿7800万美元;前年,加州一法庭也作出类似判决,沃尔玛必须为侵占员工休息时间而赔偿1.72亿美元。
沃尔玛觉得很委屈。它曾在宾州法庭上辩称,员工“加班”的时间都很短,许多员工是“自愿工作”。但法庭却不这么看,比如宾州评审团就认为,在员工休息时间要求其工作,不管多短,都算强迫;“忘记”补偿,就是违反了劳工法。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沃尔玛能常年贪到员工的“小便宜”,可见其中也存在着监管缺位问题。但最终,沃尔玛仍必须面临指责和制裁,又可见美国在劳工保护问题上比较严密的一面。即使是世界第一大零售商,在法律面前也没有任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