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44] 2007-06-13 03:08:24
“逃亡证人”呼唤证人保护机制
据《法制日报》6月7日报道,作为目击证人,肖敬明曾经协助警方破获一起凶杀案。然而,正是因为向警方举报了几个犯事的老乡,肖敬明不断被人敲诈、恐吓,最后不得已带着妻子、8岁的女儿和刚满月的儿子举家逃到了江城。整天居无定所、提心吊胆。工作找不到,钱也花完了……
在逃到江城前,肖敬明生活在浙江省宁波市。去年7月14日晚,肖敬明在家门口看到几个人在吵架。突然,其中三人砍倒了一人。受害人不久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肖敬明作为唯一的目击证人协助警方迅速将凶手龙守莹和钱义抓获。可没过多久,钱义就被放出来了。此后,钱义多次找到肖敬明闹事。不得已,肖敬明带着家人离开了宁波。
2006年12月6日,龙守莹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判决书中,证人肖敬明和他妻子的名字以及证词,赫然纸上。
宁波的表亲给肖敬明打电话说:“千万不要回宁波了,现在这里的老乡都知道是你举报的,一些人扬言要找你算账。”肖敬明再也没敢回家。
据了解,肖敬明出现困境后,曾多次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致电求助。但据该局洪塘派出所教导员吕平介绍,现在的证人保护仅限于一些警方自己能处理的治安行政案件,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证人的保护就不受警方控制了。即便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不暴露,到了法院庭审质证和判决时,为了体验司法公正,证人的名字和证词的内容是一定要公开的。“其实,我国亟需一个公检法联动的证人保护机制。”吕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