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28] 2007-08-10 03:11:27
对公务员道德操守
香港社会要求“苛刻”
据《南方周末》8月2日报道,上班时间兢兢业业,在廉洁操守方面更是不敢越雷池一步,香港社会对政府公务员的道德操守要求,可以用“苛刻”形容。9年前,政府印务局局长,一名英国人,已经是首长级高官,为香港政府服务了几十年,月薪有十几万港币。此公爱好艺术,快退休时,他出版自己的画集,熟识的印刷商资助他一些纸张,价值3万港币,结果事情被廉政公署调查,后来法庭认定他未经许可收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判处罚款。此外,近百万港币的长俸也被取消。
两年前终审法院判决的一起警察案件同样也说明香港对公务员的惩戒尺度。47岁的冼锦华本来是一名打击有组织犯罪及卖淫行业的高级警司,却接受了女商人林某安排多名妓女为其提供的性服务。其时,林某并没有直接向冼警司要求什么好处。但法官指出,林在案中获得的利益,是与冼建立友好关系,方便她日后向冼提出要求。冼锦华最终被判入狱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