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11] 2007-11-02 05:02:44
福永辞退606环卫工
称此举是为将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遭工人质疑 日期:[ 2007年11月2日 ] 版次:[ SA41 ] 版名:[ 深圳新闻 关注 ] 上一篇
突然被解雇,环卫工们感到很无奈,认为补偿不合理。见习记者王子荣摄
本报讯 (记者 陈乐伟)昨天上午,福永街道百来名环卫工站在福永万福广场上,雨水打湿了他们的衣服,但他们仍不愿离去。10月30日,街道市政服务中心通知他们,提前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环卫工质疑,此举是为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他们一个说法。
606人被提前解除合同
昨日,在福永市政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了该通知和有关补偿金发放名单。通知称,按上级关于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养护以及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实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11月1日起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养护以及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承包给专业公司负责管理。目前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全体工人合理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将于11月1日正式解除与全体工人(606人)的劳动合同。
在环卫工给记者的劳动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环卫工说他们所有人的合同都签到今年年底。据悉,市政服务市场化后,宝安区的三家企业将接手经营有关工作。福永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合同解除后,愿意留下继续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可填写一张申请表,将为新公司工作。
环卫工质疑解除合同目的
环卫工们称,他们很多人是上世纪90年代到福永从事环卫工作的,算起来,他们已经工作了10年或将近10年。明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他们原本可以与市政服务中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为提前被辞退,重签合同上岗后,他们就要重新算工龄,他们的这一打算落空。
此外,环卫工们还表示,市政服务中心于2006年才开始跟他们签合同,社保也是从那时才开始交。他们要求,福永街道应该为他们补交2006年之前的社保。
服务中心未回应质疑
在市政服务中心给环卫工的补偿金发放名单上,记者看到不少人的年龄都在50岁左右。53岁的环卫工罗女士介绍,1992年她和其他28人到福永做清洁,一直做到现在。她说,现在年纪大了,被解除合同后都不知道该去做什么。
昨天在福永街道市政服务中心,记者电话采访了一位姓罗的负责人。他表示,将与环卫工协商,环卫工们可提出要求。至于2006年前的社保,他表示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交。针对有环卫工提出中心解除合同的目的在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他表示将咨询律师,便挂断了电话。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潘敦刚律师,他认为因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环卫工们有权利要求福永街道市政服务中心补交2006年之前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