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38] 2008-07-08 05:10:10
五年贪888万一半购豪宅
福田区女报账员贪污大案开审,将择期宣判
日期:[ 2008年7月8日 ] 版次:[ SA45 ] 版名:[ 深圳新闻 综合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
昨日,38岁的原街道报账员张丽萍在深圳中院受审。4个月前,通报称其制造了福田建区以来最大的贪污案,9年贪污逾千万元。昨日检方诉其用添加、涂改等“毫无技术含量”的方式,5年贪污公款888余万元。张丽萍当庭认罪,其律师认为财务核算制度上的漏洞也是造成张丽萍犯罪的客观原因。
[认罪]
从未被发现胆子越来越大
被告席上的张丽萍瘦小而安静。她当庭认罪,不为自已辩解一言。只是在回答检方的提问时,她坦言:最初作案时,最多只敢改几百元钱。改了几单从未被人发现,亦无人过问,所以胆子也越来越大,作案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这么些年了,作案的数额多得连自己也记不清了。
昨日,陪张丽萍一同受审的还有她的哥哥张旭东,案发前他在福田街道办工作。检方说,张丽萍贪污的888.6万元巨款中,有286万元的赃款是由张旭东保管的。此外还想法帮妹妹套现并转移赃款85万余元。连他的房款也是妹妹帮着付清。
张旭东最初“对妹妹的这些私房钱的来源有所怀疑。也很矛盾,还曾劝说过妹妹不要拿得太多”。但最后被妹妹拖下水。
[手段]
毫无技术含量
张丽萍贪污案被通报时,外界指称其手段“毫无技术含量”。
昨日的起诉书中这一点得到证实。检方指称其是通过私自添加、涂改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报账内容等方式多报费用;或以水、电费等小额的假报销单给领导审批后,涂改为其他费用支出报销,然后从单位的备用金中提取现金,或者以虚开支票的方式转账到其他公司套现。
自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张丽萍在沙头街道办事处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费用报销单经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批签字后,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国家公款人民币888.6万余元。
尽管向单位伸手拿了“多得连自己也记不清的数额”,但这并未让张丽萍的同事发现她的异样。在同事眼中,她“表现得和善,工作认真”。这名低调从不显富的报账员,还多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巨额的贪污公款被她分散到不同的用途。其中的400万元购下两套共300平方米的豪宅。另有近300万元由其兄代为保管,其余的则买了股票或基金,小部分钱给了母亲和亲属使用。
[忏悔]
财务漏洞让我频频得手
尽管此前通报时,张丽萍向公款伸手达9年,数额逾1700万元。但由于2003年之前的部分目前找不到证据,故有些没起诉。
受审时,兄妹俩齐认罪,亦未作任何辩解。
二人的代理律师称,张丽萍、张旭东兄妹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均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故应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两套用赃款买的豪宅已退,另其亲友也筹集了500多万元,退清了全部赃款。
庭上,律师认为此宗贪污大案,是街道办和区财务核算制度上存在漏洞所致,也是造成张丽萍犯罪的客观原因,如果有关单位能仔细核查报销单、定期对涉案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可能张丽萍的犯罪很快就被发现了,她不至于越陷越深。
张丽萍在最后陈述阶段为自己的行为忏悔。她说,之所以犯罪,一是由于单位财务上存在漏洞,让她频频得手,一犯再犯;二是自己干的活最多最累,单位的会计却很轻松,让她心里也不平衡。她希望法院考虑到她自首和退清了全部赃款的事实,给她一个重新做人、重返社会的机会。
庭审在一个多小时后结束,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期判决。
本报记者 秦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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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被申报三等功
张丽萍是在街道办的书记离任审计时被发现有问题。工作人员在不少的报销凭证上发现书记的签名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很多数字存有涂改痕迹。后经查,发现张丽萍采取了类似多种不同手段,拿走了数额巨大的公款。张丽萍浮出水面之后,将其揪出水面的审计工作人员也因此被申报三等功。
面对张丽萍案暴露出来的财务报销程序问题,福田区采取了专门的措施:即编了相关财务软件,将从前需手写的报账单,全部更换为电脑输入。不再有随意改动的空间,所有数据也都在电脑保存并纳入监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