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纠偏“负工资”需更多制衡——干满一个月后,拿着卡去查工资,发现账户里没有钱,工资条上写着上月工资为负,即倒欠公司钱
[阅读: 881] 2008-07-17 06:53:10
纠偏“负工资”需更多制衡
日期:[2008年7月17日] 版次:[SA34] 版名:[深圳新闻 时评]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万象城
深圳兴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员陈先生干满一个月后,拿着卡去查工资,发现账户里没有钱,工资条上写着上月工资为负,即倒欠公司钱,公司共有4名员工6月份的工资为负,经媒体曝光,员工们拿到了正工资(见昨日本报A42版及今日本报A50版)。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少数企业的诚信和道德标准已失去了某种意义上的平衡,某些企业采取的考核方法稀奇古怪,因此才有员工上班一个月,却倒欠公司钱的现象产生。而企业一句“不会向这些人追讨,只是把工资算为零”的说法看似大方,实际偏离了基本的商业诚信,不仅会因媒体曝光而使企业自身声誉受损,而且也给所在城市的形象抹黑。我们难以想象一个给员工负工资的企业会以何种态度对待客户和消费者。
在日益紧张的就业形势下,作为强势方的企业似乎可以肆无忌惮地更改考核标准,采用蛮横的管理方法,而弱势的员工则只能任其戏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负工资对员工简直是凌辱,企业负责人完全丧失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作为受害者的员工当然应该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解决。同时,笔者并不反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是涉及金额较小,成本太高,对员工来说也许不是最佳解决途径。因此,我们希望有更多制衡力量加入进来,以平衡过于倾斜的劳资关系。比如,行业协会或相关商会应主动发挥行业监管的责任,及时制止相关企业的类似不合理行为,将走向畸形的企业拉回到正常的道德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