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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错闹出大麻烦 深圳男被困香港
小错闹出大麻烦 深圳男被困香港
持普通票坐头等车厢,后试图夺证离开,被控普通袭击等两项罪名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南都编辑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06-16
版次:SA47 版名:深圳读本 深港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第一次住监房,第一次当被告上法庭,第一次被困异乡。初为人父的姚长春,正在香港遭遇人生中很多个“第一次”。


虽然因乘坐东铁受了大教训,但被困香港的姚长春,出入还是得依靠东铁。
第一次住监房,第一次当被告上法庭,第一次被困异乡。初为人父的姚长春,正在香港遭遇人生中很多个“第一次”。本月9日,姚长春从香港回深圳时买的是火车普通票,却跑进了头等车厢。被港铁职员发现后本是罚款了事,但他在罗湖站求情时却试图抢回通行证并离开,职员认为他袭击自己而报警。

案情其实简单,但姚长春把事犯在了香港,事情就变得相当复杂:警方当场拘捕并控告他“普通袭击”和“没有缴付车资”两项罪名。本月10日,香港粉岭法庭上,由于姚长春否认袭击港铁职员,法官决定案件押后至下月23日再审,再次开庭前姚长春不得离开香港,否则就会加控刑事罪名并坐监。

自称误闯头等车厢

昨日清晨8时20分,守在香港粉岭法院门外的姚长春,见到本报记者,立刻一路小跑迎了过来,已经被困香港6天的他,恐惧与无助感令他心生绝望。在昨日的法庭上,姚长春向法官求情,希望下次开庭的时间能提前些,因为香港酒店的费用太贵了,但这项请求,被法官当场驳回。

从事证券行业的姚长春是地道的深圳人,因为深港金融领域的深度合作正在展开,他带着可以在香港市场大展拳脚的抱负,6月9日清晨来到香港会晤金融界人士,当天下午,他在九龙塘购买了一张东铁车票,准备返回深圳。“我到站台时,火车已经开始‘嘀嘀嘀’地响铃了,我看都没看就冲进了一个车厢。”姚长春说,他当时还纳闷,以前都是铁座椅,现在怎么换成沙发了。

但事实上,并不是港铁换了新座椅,而是他跑进了头等车厢。在昨日的采访中,姚长春坚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闯了头等车厢。在一路小憩中,列车进入罗湖站的前一站:上水,在这里,几名港铁检票员进了车厢,并查出了用普通车票坐头等车厢的姚长春。

在罗湖站的月台上,被港铁职员围在中间的姚长春,以“自己是内地人,不清楚香港规矩”为由,希望港铁职员不要罚他500港元,姚长春说,当时他身上只剩400多港元的现金。不过,港铁职员在看过通行证后表示,姚长春之前已多次来港,因此不可原谅。

被控两项罪名

“唉,就是这个时候犯傻,我夺回了自己的通行证。”但姚长春发誓说,自己只是抢了证件,那个女职员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没有接触到。

但当时的情况是,那名女职员随后哭了,再随后就来了两名警察,很快,他就被带到了邻近深圳的打鼓岭警署,警方决定控他“普通袭击”和“没有缴付车资”两项罪名,他被当场拘留。

生平第一次睡监房水泥床后,很多个“第一次”又接踵而来。6月10日下午,姚长春第一次被押入警车,第一次以被告身份进法院。在粉岭法院,他以被告身份接受法官问话。法官宣布案件押后至7月23日再审,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还第一次在担保下获得自由。但法官警告他,在7月23日再次开庭前不得离开香港,否则就会加控刑事罪名并坐监。

“我请不起律师,香港律师只要见个面,就要收2000块,帮我打官司至少要3万块。”姚长春即时陷入困境:没地方住,没地方去,还没人帮他。他说,自己是身陷香港无路可去。在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后,他住进了九龙一间靠近殡仪馆的小旅馆。姚长春算了一笔账:旅馆一晚330港币,吃饭一天至少70块,他因为一时冲动,至少得付出两万元的代价。

数次求情被驳回

在被控期间,姚长春将一封道歉信传真给港铁公司,信中,他承认自己没有购买头等车厢的票,并表示自己甘愿受罚,并重申自己的身体任何部位都没有接触港铁职员。他希望港铁公司能看在自己是内地游客的情况下,能撤销控罪。但港铁的回复称,控告者并不是港铁,而是香港警方。

据了解,姚长春上周五曾以“香港甲型流感暴发,想回深圳”为由,请求法官允许他先回深圳,下次开庭时他保证准时来港,但遭法官拒绝。昨日上午,他再度以“想念家中4个月的儿子”为由,希望法官能提前判案。在法庭上,他只做了这一句请求,其余时间都是弓着腰,每当法官说一句话,他就不停地回以“谢谢”。

“我很害怕,因为什么都不懂,我很害怕法官生气。”姚长春说,在开庭前,有法律援助律师曾说过,这样请求,法官可能会收回担保令,这样他就要重返监房,在那里过余下的一个多月时间。

香港警方表示不便评论

昨日下午,姚长春向香港警监会投诉,称香港前线警察歧视内地居民,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控他“普通伤害”,使他蒙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同在昨日上午,同在粉岭法院,又有一名内地居民作为被告出庭,案情与姚长春类似,在东铁上水车站强行冲闸而被捕,被控罪名同为“普通伤害”。

针对内地游客在港触犯法律和被控告一事,记者昨日分别致电港铁公司和香港警务处。香港警方昨晚证实,姚长春已被落案起诉。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香港警方表示不便作出评论。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而港铁公司昨日未做回应。

■记者手记

小处要留意 勿触犯法律

自香港开放自由行以来,内地游客往返香港已越来越方便,特别是深圳市民,“一签多行”措施的推行,市民们往返深港甚至比去广州更为快捷。

但去的次数多了,也就等于出现意外情况的几率在增加,特别是经常往返深港的旅客,随着心态的放松,行为也就更加“放肆”。

正是因为如此,内地游客在香港时,不再会跟初赴香港时那般谨小慎微:红灯敢闯了,烟头敢扔了,坐火车也会学着港人一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正在关闸的车厢。

但请千万不要忘记,香港法律相当完备,街头的执法者也正四处巡逻,而且随着内地人赴港的次数越来越多,以前一被抓就以“我是内地人,不熟悉香港法律”为由求情的招数,现在也逐渐不管用了。

这不能怪香港政府不好客,而是因为香港作为一个拥有严厉法纪和良好秩序的社会,港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尽力守护这些法规和良好秩序,而不容许旅客将不好的习惯带入香港。

尽管姚长春否认自己曾袭击港铁职员,但目前姚长春的遭遇证明,万一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拘捕和控告,将很可能会承担同样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姚长春此时在香港遭遇的那么多个第一次,很有可能也会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

而最令姚长春所担心的,不是自己被罚款或者惩戒,而是害怕自己的入境记录上留有案底,因为根据香港法律规定,香港入境处无需讲明理由,就可以“不受欢迎”为由,拒绝任何一个境外人士入境香港。

姚长春跟记者说的一句话,顺赠读者:千万别因一时冲动触犯香港法律,后果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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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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