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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和解建议曝光 龚如心三弟妹得3亿美金 剩下约450亿港元的资产由基金陈振聪65:35分产
[阅读: 488] 2009-03-20 02:14:15
龚家和解建议曝光 龚如心三弟妹得23.4亿
基金陈振聪65:35分产
(综合讯)龚如心逝世后留下的数百亿港元身家,触发了陈振聪和华懋慈善基金的世纪争产官司,诉讼将于5月11日开始前夕,陈振聪一方却公开呼吁和解,引起诸般揣测,据香港明报报道,原来由龚如心3名弟妺及华懋集团两名董事集体管理的基金,早于2007年已提出过一个具体详尽的和解建议,内容包括龚氏兄妺每人可获不少于1亿美元(约7.8亿港元),照顾特定人士后余下估计约450亿元的资产,由基金和陈振聪按65﹕35的比例摊分,这个“分钱”建议后来因律政司长介入而未能落实。
不过,接近陈振聪一方的消息人士透露,相信律政司长身为慈善基金的法律监护者,并不是从原则上反对和解,只是要求和解条件能充分照顾公众利益;因此,陈振聪最近在公开提出和解的背后,已按华懋和龚家的原建议为基础提出反建议,其中将相当部分遗产直接捐给中文大学医学院,博取律政司长的不反对。
报道指,根据一份不能呈堂的律师信,龚家及华懋一方在2007年7月下旬,即龚如心逝世3个多月后,曾向陈振聪一方的代表律师提出了详尽的和解建议,主要条款包括将部分遗产分给一些人,包括龚如心的3名弟妺,即在龚如心逝世前数天被华懋高层委任为华懋慈善基金理事的龚中心、龚仁心和龚因心,每人获支付不少于1亿美元,另华懋的忠实雇员、协助龚如心对抗家翁王廷歆争产诉讼调查的律师和大律师,以及王廷歆及其家人等,都可获得一些金钱。
消息指出,上述支出不超过50亿元,占整个遗产估值500亿元的一成,余下的九成即约450亿元,则由慈善基金和陈振聪摊分,基金得65%,即约292.5亿,陈振聪得35%,即约157.5亿。
龚家及华懋的律师在信中对资产摊分比例解释说,根据陈手上2006年10月16日所立的遗嘱,龚如心只是把财产的“余下部分”(the rest, residue or remainder)给陈振聪,并不是指全部财产;因2002年龚如心立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华懋慈善基金,如果基金得不到大部分遗产,他们估计律政司长很难同意和解协议。
——自己就是要与别人(公公)争遗产,却让自己的遗产还是要让别人争。。。。。。
——也许是病入膏肓以至被风水师利用了,但是却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