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发网: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贴子 839151
疯子张
这个事情,也有很多不确定性。
一方声称拣了戒指又扔了,但是否扔了并不确定(私藏了不还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一方拿出发票说戒指值4.5万,但丢失的戒指是否就是发票上的那枚,并不确定。

虽然有录像证明一方拣了东西,但是否是戒指并不确定;即使是戒指,是否是这个失主的,并不确定。


这样一来,法官就有很大的裁量权。

如果我是拣戒指的一方,我就要求对方举证,证明我捡的就是发票对应的戒指。
几年前,技术抛弃了我;现在,我抛弃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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