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张:
我那句是针对你的“難道你看到讚揚法院判決的了? ”这句话。
[阅读: 384] 2010-08-25 06:44:40
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反应,那反而是有问题的。
比如许霆被轻判的事件,轻判是应该的,但不应该以这种方式轻判(即受到了舆论和民意压力而导致的轻判),要么立法改变数额巨大的定义,要么适用法律改为不当得利(而非盗窃罪)。在法院采用了盗窃罪作为适用罪名而且金额符合巨大(超过十万)这个前提下,判五年显然违法了。
正确的做法首先改变立法,如果立法太慢来不及,应该由最高法做个司法解释,法院依据这个司法解释作出新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