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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丝小仙: 一、军人球员
一、军人球员

  我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皇冠高地长大,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打篮球。最初我的篮球是一顶塞满废纸的绒线帽,把那个球扔进消防梯的横档之间是我和小伙伴们的主要消遣方式。当然,我们不能运球,只有传球和投篮。上小学后我开始正式接触篮球,到十五六岁时,我入选了高中校队。

  当时学校的球馆在晚上也开放,我们一直在那里练球。球馆的天花板并不高,我们不得不降低投篮弧度,那让我们的投篮准确率大有提高。来自纽约的球员通常都善于控球、运球、传球和投篮,我认为那与他们经常在狭小的球馆里练球有关。

  上大学时我选择了纽约市立大学,那让我有机会在奈特·霍尔曼教练手下打球,并两次夺得纽约市冠军。实际上,自从我在校队打上主力后卫开始,我们就从来没输给过纽约市内的任何一支球队。我当时身高1.83米,我的后场搭档是霍斯曼。我和霍斯曼关系很好,甚至连入伍服役的时间也一样,他进了海军,我在陆军服役。后来我和霍斯曼成了对手,他一直在罗切斯特皇家打球,我则先后在纽约尼克斯、华盛顿首都和波士顿凯尔特人效力。

  我真正开始接触职业篮球还是在陆军服役时,最开始我们的球队叫做纽约宝石队,后来更名为愚人村队。连续几年我都是愚人村队的头号得分手,直到1946年美国篮球协会(BAA,NBA的前身)创立。愚人村队属于美国篮球联盟(ABL),这个联盟中还有南费城希伯来协会队、特伦顿队、威明顿队、帕特森队和萨拉托加队等球队。

  我们的比赛通常安排在周末,每周打两三场比赛。我每打一场比赛可以获得50美元,大多数球员都有一份全职工作,篮球只是挣外快的手段,但他们靠打篮球挣的钱也许比一周五天的正常工作收入还要多。当时我还在服役,不过幸运的是我的营地就在纽约,部队长官同意我参加职业篮球赛。结婚后,我甚至可以回家过夜,只要完成部队给我的任务,剩下的时间都由我自己安排。

  大多数比赛场地离我的营地都只有2小时车程,所以我可以经常溜出去参加比赛,并在当天晚上返回营地。唯一让我无法返回营地的赛程,是周六晚上客场挑战费城队,然后又前往威明顿参加周日下午的比赛,好在我周末通常都可以向部队的顶头上司请假。

  当时的比赛还没有采用24秒计时钟,所以那时的比赛比今天更注重防守。当时球员的竞技环境也不是太好,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大学球员,但都有自己的工作,也没有时间训练,因此身体状况肯定不如今天的职业球员。

  过去的比赛中充斥着抱人、推人和身体接触,如果你想要得分,有时候得冒着眼睛被对手戳爆的危险,不管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ABL的规则也比今天的规则严格,其中有一条规定球员不得背对篮筐3秒以上,这条规则大大限制了内线球员背身强打和占位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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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你挺有福啊,能活到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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