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68] 2006-06-21 05:12:09
请人作证常遭拒
目击证人需要“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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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晚报》6月13日报道,4日下午,在无锡打工的钱先生的妻子赶着去上班,到北塘区丽新路庵头桥时,突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送到医院查出腰椎骨折,需数万元的治疗费。但是,肇事者当场逃跑了。事后钱先生找到了目击证人,掏出100元作报酬,并说等妻子获得赔偿后,还要重谢。但目击证人拒绝了。
据该目击证人讲,钱先生的妻子出车祸时,他就在现场附近,并记下了肇事车牌号,但不愿作证。
据了解,目击证人站出与否,主要靠自愿。很多人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主动指证,而选择明哲保身、置身事外,导致当事人纷纷陷入尴尬和窘境。目前,我国在证人制度和立法方面还是空白。涉及证人的安全、指证方式、经济补偿等尚无相应的制度规范。
江南大学社会学专家王平一教授分析,站出来的目击证人,由于传统的道德价值取向,“不好意思”取得经济补偿;一些目击证人担心惹祸上身遭报复,个人利益受损,于是宁愿良心受煎熬也要选择“隐身”。要让更多的目击证人现身,首先要保证目击证人的安全;其次要建立证人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