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655] 2007-11-03 09:21:11
色诱网友实施抢劫
两涉事被告被判三年 日期:[ 2007年11月3日 ] 版次:[ SA08 ] 版名:[ 深圳新闻 城事 ]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马小六 通讯员 贾有治) 通过网聊色诱网友见面,随后实施抢劫。日前,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两涉事被告均以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7月11日晚,事主谢某某在网上聊天认识的“美眉”雷某某(被告人)约他出来见面。当晚10时许,谢某某来到雷某某事先订好的招待所房间,在雷某某的色诱下,谢某某脱去上衣,躺在床上。这时一名男子董某(被告人)闯进房内以谢某某勾引其女友为名,持刀威胁谢某某交出钱财。谢某某无奈拿出身上仅有的200元,但雷某某、董某并不满足,对谢某某拳打脚踢,谢某某只好打电话让亲属拿2000元过来。
谢某某的亲属接到电话后不禁疑窦丛生,为什么谢某某会深更半夜的要钱。关键时刻,谢某某的亲属向公安机关求助,并带领便衣民警来到约定的交钱地点。雷某某、董某来到现场后,被伏击的民警一举成擒,谢某某也被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