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2004年11月12日 05:06 深圳商报
[阅读: 1073] 2004-11-14 09:22:43
2004年11月12日 05:06 深圳商报
一位普通市民致信本报发出倡议———
大家都来做负责任的公民
编者按:本报今天编发一封读者来信和一位市民的评论。来信饱含深情,发人深思。深圳是全体深圳人的深圳,深圳的发展和椒督关系到每个深圳人的切身利益,也需要全体深圳人的共同努力。“大家都来做负责任的公民”,言词朴实却震撼人心。而北风题为《人格与“网格”》的评论,则强调做一个负责任的网民。我们欢迎更多的读者朋友发表意见,一起来讨论“责任政府与责任公民”这一话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与椒督,促进深圳发展与繁荣。
深圳商报编辑同志:
我是贵报的一名普通读者,也是在深圳生活了近十年的普通市民。给你们写信,是因为读了今天《深圳特区报》评论员田各先生的文章———《责任政府与责任公民》,引起许多共鸣,有话想说,以求教于大家。
近两年来,深圳市政府特别强调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并采取了许多实际措施,也有了可喜的效果,作为深圳市民,深感欣慰。田各先生的文章,又提出了一个“责任公民”的概念,我觉得很有意思,把问题说全面了。建设美好家园,除了需要责任政府,还需要责任公民,两者缺一不可。就在给贵报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还在反躬自问:自己能算是一个负责任的深圳公民吗?结果深感不够理直气壮,不知道大家的感觉如何?
老实说,在日常生活中,我和许多市民一样,也时常抱怨这抱怨那,诸如出门怕被偷被抢啦,周围环境脏乱差啦,公交线路不科学啦,过街天桥太少啦,等等。同样的话题,在人大代表的议案中,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中,我们都能看得到。有的市民说到情急时,火气还很大:政府是干什么吃的?
但静下心来想一想,也会很理解政府的难处。不是说“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吗?纳税人交了税,这些当然都是政府该管也应当管好的事。但为什么管了这么多年还没有管好,甚至有些问题还越来越严重呢?除了政府的有些公务人员不够负责、有些很好的政策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甚至有些政策本身就有不完善的地方之外,有没有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反思的地方呢?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关心、关注这些问题?我们能做些什么?
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我的家就住在新洲河边上,窗下有小河流过,不远处有莲花山养眼,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但自从我入住以来,却不得不每天承受享受与痛苦的无奈“二重奏”:一方面希望能开窗远眺莲花山美景,一方面又因为新洲河恶臭扑鼻而几乎长年不敢开窗。为此,我曾怒而到市、区环保部门“讨说法”:短短一条新洲河,怎么说了这么多年就是治理不了呢?
结果,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我无话可说:新洲河之所以久臭难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太多家庭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为了扩大面积,都违反规定把厨房改到了阳台上,结果把生活污水管直接接到本来是雨水管的阳台排水管上。我市实行的是“雨污分流”,每个家庭排进污水管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集纳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只有排进雨水管的雨水,才会直接排到新洲河。现在千家万户雨水管排出的都是生活污水,新洲河本来补充水源就很有限,一下子就变成了排污沟,哪有不臭的道理?
回来后,我还真做了一点调查,情况确实如此。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老百姓的生活愿望都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的责任也是老百姓的责任。造成这种局面,作为老百姓,当然还可以怪政府执法不严,没有防微杜渐。但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都不去遵守对大家都有好处的法律规章,需要多少执法力量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再说,过高的执法成本,最后还是得我们这些纳税人来“埋单”。从更大的范围讲,把有限的财政收入都消耗在这种防不胜防的游戏之中,政府从哪里来钱投入到对每个人都更重要的道路、公园、学校、医院等的建设当中?最终受害的还是市民自己。
再说一个现象,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在报纸上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一方面是群众投诉当地的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另一方面谁都不愿意把垃圾处理站建在自家附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另外一个课题,本人也没有什么高招,但至少说明大家对自家周围的环境卫生是十分重视的。但确有不少人,一离开自家的环境,就又是一种心态。现在可以说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不应该乱丢垃圾,可有人就做不到洁身自好,只要看到有人乱丢垃圾,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从众心理,“别人能丢,我为什么不能丢?反正已经脏了。”如果人人如此,需要多少环卫工人才能保障清洁?反过来还去怨政府没把环境搞好,难道不应该脸红吗?
举这两个小例子,也就是想说说做责任市民的重要性。同时也是想尽一个普通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呼吁全市人民都能自觉意识到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也有一份责任,也应该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来为政府分忧,为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城市做出虽小却十分重要的贡献。
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授予,政府理当承担起与这份权力对等的责任,对人民负责。从现实看,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法治国家,推进民主政治,维护社会和谐,都需要一个能担负起法律、行政与道义责任的政府。这无疑是对政府的要求。而与此相对应的,就是每个公民都必须做责任公民。而在深圳,却有一些人,或只把深圳当成一个赚钱的地方,在生意场上不讲诚信、坑蒙拐骗;或违规排放污染物,破坏环境;或拖欠工人工资,甚至一逃了之;或只是片面强调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是依法理性维权,而是采取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来推动事情的解决,甚至不惜上街堵路,阻断交通;或为了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不惜侵害公共利益,破坏城市整体规划,抢占绿化带、水源保护区或其他公共用地,抢建违法建筑;或为了获取超额的征地补偿,不惜破坏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的自然植被和景观,抢种果木;或为了自己方便,随手乱丢垃圾,随意翻越交通护栏;或乱停车,乱鸣喇叭……凡此种种,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破坏了深圳的公共秩序,从长远看,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文明环境的建设。
有人曾经写过“热爱深圳的100个理由”。其实,不需要100个理由。深圳的无限活力,深圳优美的环境,深圳为我们提供的发展平台,还有我们在深圳抛洒的青春和汗水,有这些就足够了。我每年都会到大学毕业生招聘会上走走,那些闪动着的年轻而热切的面孔,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深圳在年轻学子心中的地位,在全国人民心中的地位。如果你爱这个城市,你就会为她欢乐,为她不断的发展椒督有所牺牲、有所坚持。这是不需要理由的,这就是我们每个深圳人的责任。
如果深圳的绝大多数人都能从自己做起,从细微的生活小事做起,大家都来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们的城市就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富裕、越来越美丽。福田区景新花园张成2004年11月11日于家中
作者: 李三来也 脸谱: 随便说说 日期: 2004-11-12 14:12 回复作者 修改本文
标题: 来自深圳的要求:
内容: 人格与“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