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你为什么不道歉
大山猫
今天,看到深圳市科信委发布的<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有点气不打一处来,明明是个失信于民的问题,可是,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这算什么,政府耍流氓,也没有这种耍法.
上次关于送话费的通知中,说的很清楚,10月21日前,话费会发到合格的申请人手机帐户中.这样的通知,就等于是政府和市民签的合同.现在,政府要违约,没有商量,没有道歉,只有一纸通知.这种态度,以为政府在施舍,就可以想违约就违约吗?其实,很多市民根本不在乎你那一百块钱,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你送礼,我不好意思不要,仅此而已.可是,政府现在的举动,等于是给脸不要脸.我一直认为,不要打击政府派糖的积极性,可是,看现在政府这个熊样,你不打它,不骂它,它还真不打算说话算话.
在政府提出的理由当中,说什么"由于受理的市民申请信息量大".这是典型的谎言和托词,我倒想问问,这个数量到底有多大.深圳原本就提出要派15亿红包,也就是说,计划当中的数据处理量就要达到1500万人,而原来和市民约定的10月21日发放日期,就应该是按1500万申请量来设计的.现在,一下要把发放日期押后一个月,我倒是想问一下,这个突然放大的申请量到底有多大.现在,处理时间要比原来增加一倍,难道是申请量达到了3000万人吗?
至于所谓延长回馈话费有效期,更是一项在系统上略加调整就能做到的事情,更加不可能产生一个月的工作量.拿这样的话来延长期限,当市民是SB呢.
本来,15亿派糖,是件颇有创意的好事,可是,事情闹到今天,所谓分享,所谓喜悦,早已无从谈起,15亿等于只买了一团狗屎,糊在政府脸上,臭了政府,熏了市民.是谁导致了今天的结局,相信政府心里清楚.作为政府,你可以藏着掖着不说出来,但是,事已至此,政府必须问责,政府必须道歉.
附:
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让广大深圳市民分享特区30华诞的喜悦,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由三家通信运营商开展的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的活动,于2010年9月9日至20日进行了市民申请信息的受理工作。由于受理的市民申请信息量大,尚需要从技术层面对市民身份进行甄别,以确保话费回馈顺利进行;同时不少市民提出延长回馈话费有效期等合理化建议。为了使广大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市民都能够获得手机话费回馈,经研究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20日,各通信运营商将从技术上对市民所有申请信息作进一步核对确认,同时修改、实施延长话费有效期的程序等技术方案,于2010年11月20日前启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手机号码进行话费充值。
本通告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通告通过深圳特区报和深圳新闻网发布。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