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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深圳管理:管理不好,就禁止(小巴、摩托车、电动车),无法禁止,就提高罚款额:闯红灯罚款将从500元涨到了1000元!
500元已经让我们很心疼了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锐圆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10-14
版次:SA26 版名:深圳读本 深评 稿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网上公布征求意见,这个新版的《条例》加重了处罚力度,以闯红灯为例,罚款从一次500元涨到了1000元,其他违章的处罚,也一样从重,看得出来,这是“乱世用重典”的思路。

虽然这个条例有一些人性化的设计,比如一年内首次闯红灯且无严重后果可免予处罚,不过开车的朋友都知道,跟着大车看不到红灯,在不熟悉的街区变道、停放都有可能违规,唰,500元没了,已经很肉疼了,已经很在意了,已经决定洗心革面要做良民了,现在哗地一下涨到1000元——— 任何人都不可能百分百地始终精力高度集中,都有一定的违章概率,对于这部分主观上愿意遵守规矩的车主来说,新的《条例》让他们的负担加重,相对地,他们的对错并没有增加。

罚款是为了增加违章者的代价,罚款少了,不足以形成约束力,罚款高了,高到一定程度,会增加驾驶员对管理的抗拒心理,也会无形中提高管理成本。经验已经证明,税率越高,收上来的税会越少,逃税抗税的会越多,对交通事故的处罚越重,肇事逃逸的现象也会越多,所以处罚和量刑标准,是一个需要用科学精神对待的问题,不能凭感觉、拍脑袋。

以闯红灯为例,别的大城市一般罚款是200元,深圳一次是500元,已经是全国最高的了。罚多少?被罚者心疼不心疼,能不能起到效果,是和他的收入水平相关的。如果200元是一个科学标准,那么深圳罚500元,是因为深圳的收入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倍,还是深圳的驾驶员比其他地方的顽劣2.5倍?那么现在涨到1000元,是现在的违章数量比以前增长了一倍?还是深圳的收入水平增长了一倍?

有关部门公布《条例》的讨论稿,问政于民当然是值得赞许的,但是,公众没有具体的统计资料,对罚款“坐地起价”是说不出所以然的。交管部门要把近年来每年各类违章的数据统计出来,把道路增加情况、车辆增加情况考虑进去,算出违章情况是在增长还是下降,求出罚款标准提高或下降和违章次数的函数关系,如果非得涨500元不可,说清楚了,车主们自然也就无话可说。另外,违章有各种各样,对社会的危害也有轻有重,《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闯红灯、违章变道、违规用远光灯等10项,这10项标准居然都是1000元,这就足以证明,这些标准不是依据统计数据制订的。

总之,罚款具体定多少,不是问题,1000元不少,3000元不多,关键是有道理可讲,有统计数据支撑。假定现在深圳的交通违章情况已经低至理论极限,绝对数(仅以闯红灯为例)是10000次/年,罚款收入是500万,那么把罚款标准提高到1000元,尽管约束效果更强,但也不能突破极限,闯红灯仍然还有10000次,那么多罚出来的500万,就可以视为故意鲸吞。

交通违章只能抑制不能禁绝,我们不能简单采用香港治理随地吐痰、新加坡治理口香糖的模式治理交通违章,随地吐痰可以“赶尽杀绝”,口香糖也不妨让它人间消失,所以可以狠施杀手天价重罚。不慎闯一次红灯罚掉500元,对很多驾驶员,特别是那些挣不了几个500元的专职司机已经足以让他们心疼了,为什么一定要提高到1000元?再追问一下,是不是很快就会到2000元?□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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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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